陸軍第六軍團李姓前上尉軍官涉嫌貪汙,潛逃菲律賓,昨(25)日由我國調查局攜手菲律賓執法機關,將李姓前上尉押解返台歸案。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訊問,認定李姓前上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且犯罪嫌疑重大,涉犯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調查局表示,李姓前上尉於107、108年間擔任陸軍第六軍團政戰部上尉工程官,為詐取財物向廠商佯稱係眷地租賃業務承辦人,行使不實之土地契約及繳費證明,使廠商誤認該等文書為真實而與渠簽約,交付土地租金、土地補償金及履約保證金等款項,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經桃園市調查處偵辦,移送桃檢,李姓前上尉於109年3月8日潛逃出境赴菲律賓未歸,桃檢於同年11月17日發布通緝。
調查局提到,經該局與菲國執法機關合作於去年2月間在宿霧市逮捕李姓前上尉,暫置移民局外國人收容所等待遣返,只是當地執法機關誤認李姓前上尉為另一「同名」嫌疑人,拒絕讓他回台,經調查局駐菲律賓法務秘書及移民署駐菲移民秘書鍥而不捨與菲律賓國家調查局、移民局及檢察署等機關協調並解決法律爭議,台菲雙方執法人員共同押解李姓前上尉於昨日下午返台歸案,桃市調查處人員執行逮補,並解送桃檢歸案,充分展現調查局追緝外逃成果及打擊跨國犯罪決心。
桃檢則表示,李姓前上尉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涉犯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陸軍六軍團前上尉涉貪逃亡菲律賓 押解返台遭桃檢聲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