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今(25)日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發布我國第一部《國家海洋污染防治白皮書》,由海委會主任委員管碧玲與海保署署長陸曉筠共同宣示,期許透過《國家海洋污染防治白皮書》海洋污染防治路徑之實踐,展望於2030年達成海洋環境無污染、建構循環經濟生活、實現人與海洋友善共存願景。
管碧玲表示,《國家海洋污染防治白皮書》是台灣對海洋污染課題的檢視與反省,也展現台灣在全球海洋治理的積極參與和承諾。這份對於海洋的承諾書,提出重要的「四大行動計畫」,包含完備海域環境監測調查、強化海洋廢棄物治理、提升海洋污染預防及應處量能及強化教育推廣及國際交流,以全面性前瞻思維據以擘劃海洋污染防治務實行動計畫。
管碧玲指出,海洋沒有聲音,無法為自己的困境說話,需要有全國一致性的制度,從中央落實到地方政府,期盼藉由「海洋污染防治法」、「海洋污染防治基金」及《國家海洋污染防治白皮書》三大穩固支柱,以及「海洋保育法」的強力法治工具支持,讓海洋更美麗且生生不息。
陸曉筠表示,世界各國正戮力於減少海洋污染,保護海洋生物及資源;台灣四周環海,海洋生物多樣性高,國人之社經活動無不與海洋環境互為影響,鑒於當前國家所處局面與在海洋所面對之機遇與挑戰,管主委上任後積極帶領,強力論述海委會三安及四海的國家使命及任務,海保署在其中三大主責,分別是海洋污染防治、海洋廢棄物治理及海洋生態保育,這本白皮書詳述海洋環境監測、海廢治理與海污防治之海洋環境管理工作。
管碧玲期勉海保署,應以「強化海域微塑膠監測」、「強化海廢溯源管理」、「擴大海洋污染管制」及「海污基金上路」,訂定國家海洋污染防治路徑之短中長期目標,導入先進科技技術進行防治與管理,並藉跨部會及地方政府以及產官學研合作下,以更完善之相關工作架構與路徑,向國人完整呈現我國於海洋污染防治之歷程,每五年持續檢討修訂,擘劃未來工作願景及實踐步驟。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台灣發布首部《國家海洋污染防治白皮書》 海委會、海保署齊宣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