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瓊慧表示,目前桃園區有38間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有兩間被降為丙等,婦幼局應該充分說明托嬰中心評鑑被降為丙等的原因,並適切揭露評分紀錄,不然業者也無所適從,限期改善永遠只是限期、沒有改善的一天。也有家長陳情表示,政府托育政策做半套,他的孩子滿兩歲,幼幼班明年初要報名、8月入學,但是他的孩子是9月2日出生,既不能提早入學、托嬰中心又不收,顯然變成托嬰人球。黃瓊慧認為,面對這麼多衍伸的問題,婦幼局應與教育局幼教科緊密合作,請幼兒園2歲專班協助孩子送托,並且要輔導被降評鑑的托嬰中心,而不是消極面對。
對此,婦幼局說明,該局每年辦理托嬰中心評鑑,透過托育領域的專家學者實地檢核托嬰中心行政管理、托育服務及衛生保健等面向,綜合評量托嬰中心的服務狀況,並將評鑑等第公告,讓家長送托時有個客觀的參考依據。
有關民眾反映桃園區某托嬰中心評鑑丙等,使家長補助受影響而有遭變相懲罰感受一事,婦幼局表示,該中心111年評鑑等第為乙等,市府已於次年度請專家學者進行訪視輔導,協助提升該中心服務品質。但該中心今年7月接受評鑑時仍有未依嬰幼兒發展提供適齡服務、未妥適管理嬰幼兒健康、食材保存不佳等多項不符托育及衛生指標要求,影響嬰幼兒成長權益,導致整體營運及服務品質狀況不佳。雖然該中心提出申復,但經過評鑑委員再次審核,評鑑等第仍然維持丙等。
婦幼局指出,依照未滿二歲準公共作業要點,評鑑等第丙等以下之托嬰中心應即終止準公共契約,原送托家長的托育補助可續發3個月。婦幼局已發函告知該中心及送托家長,因為評鑑成績不佳,該中心的準公共資格將於12月31日終止,托育補助將持續發放到明年3月止。
婦幼局表示,托嬰中心評鑑機制是確保受托嬰幼兒受到妥善照護的重要防線,必須確實達標才能通過;相關資訊也會透明化,才能讓家長安心。婦幼局仍會持續輔導,協助業者提升整體品質,共同打造桃園優質的托嬰環境。目前該局已經關懷家長送托的規劃,並盤點仍可收托之準公共托嬰中心或居家保母。而在補助緩衝期結束後將滿2歲兒童,婦幼局已與教育局聯繫,盤點周邊尚有名額的2歲專班。家長如有問題可電洽婦幼局幼兒托育科3322101分機6427。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園某托嬰中心評鑑被降為丙等 家長怨變相被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