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說明,該集團由游姓律師擔任首腦並提供法律諮詢,郭姓、黃姓行員則利用金融專業背景規避洗錢防制通報,其等另吸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之楊姓被告,並利用彭姓、胡姓、張姓等人成立人頭公司開立帳戶作為洗錢之用,集團成員先對被害人施以假投資之詐術,待眾多被害人陷於錯誤匯款,將詐欺所得層層轉匯至其等所成立控制之人頭帳戶內並製造假幣流,再由游姓、郭姓、黃姓被告將之轉換為外幣並匯往境外之虛擬貨幣交易所購買泰達幣,以此方式隱匿詐欺犯罪所得。
桃檢接著提到,該集團自去(112)年5月起至查獲時止,共計詐欺不法所得高達1億1477萬餘元。桃檢檢察官於今年6月間起,陸續拘提游姓被告等7人到案,且將游姓被告等6人聲請法院羈押獲准,同時扣得犯罪所得現金827萬餘元、美金3萬餘元、價值美金27萬餘元之虛擬貨幣,另查扣郭姓及黃姓被告之高雄市苓雅區、台北市大同區等房地聲請法院裁定沒收。
桃檢指出,游姓、郭姓、黃姓被告等人身為法律及金融專業人員,利用規避洗錢防制通報及查緝之專門知識,躲避規範透過多層人頭帳戶進行詐欺所得之轉匯,再藉由虛擬貨幣在外境外進行洗錢,此案金流往來龐大複雜,有賴該署檢察官及辦案團隊人員耗費大量時間仔細分析過濾,方能釐清脈絡而掌握全案。甚至,檢察官於首次聲請羈押游姓被告經法院駁回後旋即抗告,隨後經發回重新裁定後,其知悉將重新審理羈押,即刻購買機票欲逃逸出境,所幸,檢察官於提出抗告時已預想游姓被告有逃逸之可能並對其實施境管,故於桃園國際機場拘提游姓被告到案並聲請羈押獲准,充分展現檢察官鍥而不捨打擊詐欺犯罪之決心。
檢方呼籲,詐欺犯罪日益猖獗,現今更多有具備專業法律、金融知識者不知潔身自愛而淪為與詐欺集團共謀實施犯罪,在此重申查緝詐欺犯罪為當前國家重要執法政策,桃檢將持續加強偵辦此類案件,以維護社會法紀。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海撈上億元!律師、銀行員組投資詐團遭桃檢起訴 下場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