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署說明,陳男於今年2月間本欲搭乘越捷航空公司班機出境前往越南胡志明市,經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人員於其身上及手提行李內查獲未據書面或口頭申報之黃金飾品1批,隨即通知台北關關員查驗清點結果,共計有兩項黃金飾品,分別刻有BMW字樣logo及米奇形狀,淨重均為0.52公斤,其價值均已逾免申報限額等值2萬美元,乃依洗錢防制法第12條及行政罰法第7條等規定,處以相當於未申報黃金價額之系爭罰鍰。
桃園分署指出,因陳男逾期未不繳納,台北關於今年9月間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於10月8日由執行官親自帶隊,偕同台北關人員前往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出境海關辦公室查封該批黃金飾品,旋即再送由桃園市金銀珠寶商業同業公會人員就查封標的物進行重量及成色之鑑定,如陳男仍拒不繳納系爭罰鍰,桃園分署將儘速完成詢價程序後定期公開拍賣。
桃園分署提到,由於黃金具有保值、易於變現等多重優點,尤其在俄烏戰事未定、中東局勢急遽升溫等種種國際不安氛圍的壟罩下,黃金成為投資人避險的最佳選擇之一,也因而導致金價行情仍屢創新高。未來拍賣底價將參酌黃金牌價及回收價等而有些許折扣,想逢低買進的民眾務請把握,並請隨時注意桃園分署官方網站、臉書所公布之拍賣公告及訊息,以免錯失良機。
桃園分署表示,為避免不法所得金流透過邊境實體移轉,形成資金流向追查之斷點,健全洗錢防制體系並與國際洗錢防制立法趨勢接軌,洗錢防制法第12條就可能被利用之金融工具,課予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於入出境時申報之義務。
桃園分署並再次呼籲民眾,入出境時務必注意並遵守相關通關規定,誠實申報攜帶物品,切莫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以免誤觸法網。如遭裁罰亦應儘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而後悔莫及。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男未申報黃金飾品闖海關遭抓包 桃園分署曝他最終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