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在林口工五土地開發案收賄500萬,上(7)月11日遭羈押,今(27)日桃園地檢署偵結,認定鄭文燦等11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情節重大,依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檢方下午將召開記者會說明起訴相關內容。
據悉,此案起源於2017年,位於華亞科技園區旁的9.5公頃農地,地主們組成重劃會並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市地重劃。重劃會由台塑集團前主管楊姓男子主導,他籌集500萬元,透過熟識鄭文燦的台塑顧問廖俊松和兩名兒子,以及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侯水文,將款項交給鄭文燦。然而,因案未過,鄭文燦於次年8月將款項退還。檢調在監聽時,發現廖俊松曾向妻子回報已將款項交給鄭文燦,加上行動蒐證拍到廖俊松與兒子及侯水文一同進出市長官邸,並攜帶黑袋。檢調懷疑監聽譯文外洩,鄭文燦得知後急忙退款,聲稱雙方只是借貸關係。
起初鄭文燦被桃園地方法院裁定500萬交保,檢方提出抗告、重開羈押庭後,法院又更裁1200萬交保,檢方當庭再提抗告,上月11日三度召開聲押庭,法院裁定收押,鄭文燦終究難逃遭羈押的命運,被解送至桃園看守所。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鄭文燦涉貪遭起訴 桃檢下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