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刻正影響台灣,又適逢暑假期間,為避免民眾至海邊觀浪,或從事水上活動等危安行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加強岸際巡查,以大聲公、哨子或車上廣播器等設備,執行勸離等工作,並依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六次工作會報決議,對警告三次不聽勸離民眾,依《災害防救法》第30及55條規定,開單舉發,依法可裁罰5萬至25萬元之罰鍰。
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表示,海巡要堅定執法,促使人民守法。開單是為了保護人民的安全,執法的目的就是要做到可以遏阻違法,人民知道會被開單,才會警惕守法。
管碧玲並呼籲,各地方政府積極配合海巡署執法,將海巡署舉發的違法行為,迅速裁處,落實災防法的規定,保護人民的安全。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別玩命!颱風天硬要觀浪 海巡署:最高罰2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