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遭收押禁見,同案被告前台塑重臣高齡90歲楊兆麟,遭裁定1000萬交保後,檢方二度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昨日撤銷1000萬元交保,發回桃園地院重審。桃園地院今(18)日下午再次召開羈押庭,經2個小時攻防後,最後法官裁定1500萬元交保,楊兆麟須再補足500萬保釋金。
據了解,有「台塑三巨頭」之稱的楊兆麟、侯水文、廖俊松等人被查出,涉嫌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為了爭取周邊農地劃入開發案,竟於2017年9月籌資500萬元行賄鄭文燦。
檢調陸續約談3人後收押侯水文及廖俊松父子共4人,楊兆麟則被桃園地院裁定1千萬元交保,事後桃檢提出抗告,高院發回更裁。桃園地院12日依然維持楊兆麟1000萬元交保。
桃園地院解釋,鄭文燦現已羈押在案,且該案主要共犯或證人也都被羈押,無法認定楊兆麟尚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另一方面,楊兆麟於接受偵訊前數年,已從某家捲入此案的公司退股,也不會因為持有相關文件而有滅證之虞。
桃園地院表示,楊兆麟所涉不違背職務受賄罪、詐欺取財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但已以交保替代羈押,且楊有持續在國內就醫的需求,且90歲的楊兆麟身體狀況顯然不佳,若以相當金額具保,並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強制處分,兼以諭知不得對外透露偵查過程中相關內容,楊兆麟亦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與共犯或證人接觸下,應足以作為羈押的替代手段,因此維持原本裁定1000萬元交保。
桃檢不滿再次提出抗告。高等法院17日表示,楊兆麟涉犯詐欺取財罪、行賄罪嫌疑重大,根據相關跡證,楊兆麟是否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尚非無疑,另原審諭知1000萬元交保,金額是否相當而符合比例原則亦非無疑,審酌後認定檢方抗告有理由,撤銷交保並發回桃園地院更裁。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涉行賄鄭文燦重開羈押庭 台塑重臣楊兆麟裁定1500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