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建管處防範大樓火災 要求竣工報告書須包含這項目

桃園建管處防範大樓火災 要求竣工報告書須包含這項目
桃園市建築管理處為加強大樓的防火安全,昨(24)日邀集建築師等9大公會,一起對強化防火區劃的施工管理討論,並決議於工程完竣報告書增加「防火填塞施作」檢核項目並要求圖說標示,且須由專業人員簽證負責,才得申領使用執照。桃園建管處

桃園建管處防範大樓火災 要求竣工報告書須包含這項目
9大公會共同研商大樓防火安全施工管理。圖:建管處提供

建管處表示,新建建築申領使照時已有提供防火材料、防火遮煙門窗等出廠證明,這次要更加嚴管制防火區劃、防火材料施工監督責任,因此邀請不動產、建築師、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土木技師、電機技師、電信工程及工地主任等公會,共同討論如何在施工過程把關,杜絕潛在的火災風險。未來新建案自制度施行日起送件的使用執照,工程完竣報告書增加「防火填塞施作」檢核項目並檢附照片及材料證明文件,其中16層樓以上建築物另需於竣工圖標示貫穿及填塞位置,以落實新建大樓防火施工管理,確保民眾居住安全。

技師檢核設計圖與實際裝置。圖:建管處提供

建管處補充,目前已經完成高樓層社區消防、公共安全聯合抽查,稽查過程中確實也發現防火填塞不完整的問題,當下也已經要求社區管委會改善,消除安全隱患。因防火區劃目前尚未納入住宅類公安申報檢查項目,在中央尚未修法完成前,建管處上周已先行要求公安檢查機構專業人員併同檢視,倘有因管線貫穿破壞防火區劃,將列為缺失,社區需完成改善才能申報公安合格。

建管處強調,對於大樓消防公安,建管處未來將從源頭先管理,但提醒各社區公安不是執照查驗一時的,管理組織也要對大樓公安情形逐年檢視,確保居住安全。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園建管處防範大樓火災 要求竣工報告書須包含這項目

guest

0 留言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