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科SRF議題黃世杰再發聲明 批張善政打假球

桃科SRF議題黃世杰再發聲明 批張善政打假球
針對SRF電廠進駐桃科爭議一事,民進黨前立委黃世杰今(10)日發表聲明表示,雖與目前所任職務無直接關係,但對於桃園市政府應正視其遭撤銷之行政處分的草率與輕忽,希望不要再堅持錯誤法律見解,否則將形同假廢止真放水,罔顧觀音居民權益,另外,桃園市政府不是無計可施,盼政府、現職民代以民為念,另作適法處分廢止入園許可,守護觀音居民健康。

桃科SRF議題黃世杰再發聲明 批張善政打假球
桃科SRF議題黃世杰再發聲明 批張善政打假球。圖:截自黃世杰臉書

黃世杰提到,據經濟部的訴願決定書中記載,「原處分機關…未於處分函中記載廢止之法令依據,訴願答辯書亦僅稱依行政程序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而未敘明具體法條規定…」我們才發現,原來桃園市政府今年三月份,廢止3家SRF電廠入園許可處分時,並未論述廢止的原因,僅以經濟部收回推薦函為理由,即輕率做出處分。重要的是,經濟部已三度發函告知,其推薦函僅為政策表述,無法律效力。

黃世杰也表示,可見桃園市政府明知法律見解有誤,卻仍執意把有瑕疪的理由做成處分,所以當然未能通過訴願程序的法律審查,也自然會遭經濟部撤銷。從專業角度來檢視,不免讓人感覺桃園市政府在假廢止、真放水,市長張善政儼然打了一場假球。

黃世杰再提到,桃園市政府並非真的無計可施,實務上,行政機關之處分因法律瑕疪被撤銷後,不是不能在完備理由後,另為適法之處分。以本件而論,桃園市政府若真心與民意站在一起,想替人民解決問題,可以另以《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5款規定,「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為依據,以造成對當地環境與居民的重大危害為由,再次廢止入園許可,阻止SRF電廠進駐。

黃世杰提到,據經濟部的訴願決定書中記載,「原處分機關…未於處分函中記載廢止之法令依據,訴願答辯書亦僅稱依行政程序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而未敘明具體法條規定…」。圖:黃世杰辦公室提供

遺憾的是,桃園市政府做處分時草率輕忽,該做的事情不做,卻在事後表示「遺憾」。殊不知訴願委員只是為了維持法治,不得不撤銷其草率的處分。桃園市政府竟倒果為因,把自己做處分時,刻意放水而一手造成的訴願決定,說成「經濟部持續推動3家SRF廠商進駐」,並表示「後續將落實把關污染物排放權管理,3家廠商需符合環評規定」。明顯已經實質決定要放水讓廠商進駐,這一連串精密的算計,請關心此事的市民朋友,不可不慎。

世杰也呼籲現職民意代表莫忘初衷,桃園科技園區的主管機關是桃園市政府,只有桃園市政府才有權責,決定廠商能否入園。若是繼續陪桃園市政府打假球,甚至只問顏色、不看是非,就更加證明,無心替百姓解決問題,過去那些話只是選舉時的政治操作。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科SRF議題黃世杰再發聲明 批張善政打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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