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志鬧分手縱火燒死3歲童 國民法官判決出爐

女同志鬧分手縱火燒死3歲童 國民法官判決出爐
桃園市大溪區一對女同志情侶去(2023)年2月7日因感情生變,27歲鄧姓女子憤而在女友家中潑灑汽油,引發火災,導致女友與前男友所生的3歲女兒不幸葬身火窟。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昨(5)日審結此案,涉嫌縱火的鄧女被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20年有期徒刑,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9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女同志鬧分手縱火燒死3歲童 國民法官判決出爐
鄧姓女子憤而在女友家中潑灑汽油,引發火災,導致女友與前男友所生的3歲女兒不幸葬身火窟。圖:資料照

據悉,鄧女與31歲游姓女子交往並同居在游女家,鄧女疑似不滿游女前男友到家中探視女兒,雙方發生爭吵,游女要求鄧女搬出去,鄧女氣得恐嚇要燒死游女全家,因此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藏在家中。去年2月7日,鄧女欲查看游女手機被拒絕,雙方再度爭吵,鄧女便把預藏的汽油潑灑於家中後點火,引發火災。鄧女與游女皆因2至3度燒燙傷被送往國軍桃園總醫院治療,游女父親也因呼吸不順預防性送醫。游女年幼的女兒則當場身亡。

鄧女把預藏的汽油潑灑於家中後點火,引發火災。圖:資料照

鄧女因此被桃園地檢署依家暴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昨日審理此案時,鄧女坦承犯案並感到相當懊悔,不過游女與女童父親均無與鄧女和解的意願。最終,鄧女被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20年有期徒刑,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9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桃園電子報提醒您,如遇同居關係暴力行為,請撥打113求助。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女同志鬧分手縱火燒死3歲童 國民法官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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