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攜帶藥品入境有限制 網路轉賣最高罰200萬

注意!攜帶藥品入境有限制 網路轉賣最高罰200萬
6月開始旅遊旺季到來,已有不少民眾開始在網路搜尋出國必買藥品或醫療器材,例如國外的止痛藥、胃腸藥或隱形眼鏡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旅客入境可以攜帶的藥品或醫療器材其實都有數量上的限制,且不得於國內販售,衛生局於112年起至今已裁罰網路販售未經核准之國外藥品及醫療器材共計296件,所以呼籲民眾為避免回國卡關或不小心觸法,出國前請多加留意相關規範。

注意!攜帶藥品入境有限制 網路轉賣最高罰200萬
衛生局為避免國人不知法規,特別在桃園機場捷運A12站、A13站及機場捷運車廂內,刊登「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規定」宣導圖卡。圖: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說明,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非處方藥品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此外,每種中藥材最多1公斤,合計不超過12種;中藥製劑每種最多12瓶﹙盒﹚,合計不可以超過36瓶﹙盒﹚;單一度數的隱形眼鏡依規定最多可攜帶60片,每人限定攜帶同一品牌及2種不同度數的鏡片等,衛生局為避免國人不知法規,特別在桃園機場捷運A12站、A13站及機場捷運車廂內,刊登「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規定」宣導圖卡,其它相關資訊亦可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旅客入境可以攜帶的藥品或醫療器材其實都有數量上的限制,且不得於國內販售。圖: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提醒,藥品或醫療器材並非一般商品,因國外購買的產品未經衛生福利部審核,其安全性及效能尚未確認,故僅可供個人使用,千萬不可以代購名義於國內販售,或因個人使用不完而逕自於網路上轉售,以免涉及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最高會被裁罰新臺幣200萬元。衛生局並表示,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同,民眾若有身體不適,應就醫治療或至藥局諮詢藥事人員,並依照醫囑或藥事人員指示使用,才是維護自身安全的不二法門。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注意!攜帶藥品入境有限制 網路轉賣最高罰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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