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常因「結婚」、「生育」、「照顧家人」等因素退出勞動市場,為了提高女性勞動參與意願,勞動部自112年9月起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提供再就業獎勵金3萬元、自主訓練獎勵金3萬元及雇主工時調整獎勵金3萬6000元等就業服務措施。為了協助婦女能夠順利完成計畫申請,在38國際婦女節前夕,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昨(5)日、今日辦理二場次「展翅飛翔工作坊」,希望協助有意再就業的婦女可以透過技能精進,成功重返職場。
桃竹苗分署表示,工作坊現場邀請專業講師分享現今產業概況及企業所需人才應具備的職能,並協助婦女找出自身職涯發展方向,引導婦女朋友盤點自我專業技能,輔以計畫撰寫說明及一對一輔導方式,以達到100%計畫申請通過率。活動現場,學員反應熱絡,感謝勞動部相挺,提供自主訓練獎勵,並輔導如何規劃精進對未來就業有幫助的課程,提升自己的職場競爭力,開創職涯第二春。
桃竹苗分署提到,「自主訓練獎勵」於每年上、下半年各公告一次受理期程,今(113)年上半年受理期間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鼓勵因家庭因素離職180日以上之婦女精進職能並重返職場,只要將自主訓練申請書及計畫書送至分署審核,完成審核並通過課程後,提出獎勵申請及辦理求職登記,即可發給自主訓練第一階段獎勵金2萬元,未來如於180天內就業成功者或自行創業者,再發給第二階段獎勵金1萬元,每人最高可領取自主訓練3萬元獎勵金。
桃竹苗分署也提及,如有就業需求之因家庭因素離職180日以上的婦女,也可運用「再就業獎勵」,只要婦女向居住地就近的就業中心辦理求職登記並經推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且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90日,即可發給獎勵金3萬元;部分工時受僱期間滿90日,且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二分之一以上者,則發給1萬5000元。如婦女先申請「自主訓練獎勵」完訓後,並搭配就業中心推介工作並穩定就業滿90日,可再申請「再就業獎勵」,最高可領取獎勵金6萬元。
桃竹苗分署長賴家仁表示,「婦女再就業計畫」是協助婦女重返職場最有力資源,透過各項獎勵措施,提升婦女就業意願、排除就業障礙,讓婦女能平衡家庭與工作。其中自主訓練獎勵113年度上半年已開始受理申請,有興趣的婦女可以把握時間盡快提出申請,詳情可洽詢桃竹苗分署所轄各就業中心或至台灣就業通「婦女專區」查詢相關資訊。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原文:勞動部桃竹苗分署辦理工作坊 輔導二度就業婦女重返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