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受陸方資助角逐桃園第1選區立委 馬治薇涉反滲透法遭起訴

被控收受陸方資助角逐桃園第1選區立委 馬治薇涉反滲透法遭起訴

前民眾黨員馬治薇,今(2024)年1月大選時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桃園市第1選區立法委員,不料在投票前一周爆出疑似收受陸方資助百萬元參選,並提供對岸我國政治情報,遭桃園檢調搜索、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事後馬治薇曾透過社群發聲,「感謝支持馬治薇的鄉親及選民們,馬治薇會為捍衛清白堅持到底。」不過,今(1)日馬治薇仍因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反滲透法第4條第2項之受滲透來源資助為參與競選行為,以及國家安全法第7條第2項之為境外敵對勢力交付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等罪嫌被桃檢提起公訴。檢方並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以儆效尤。

被控收受陸方資助角逐桃園第1選區立委 馬治薇涉反滲透法遭起訴

馬治薇。圖:翻攝自臉書

桃檢表示,該署檢察官高健祐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馬治薇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等案件,於今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馬治薇先於去年4月初,赴大陸地區結識對台工作單位2名人員,雙方商議由被告提供我國政治情報及參與選舉,以換取資助,馬治薇自去年4月、5月間起,多次前往大陸地區,並分別收受資助美金1萬元及5000元,再於10月間、12月間,多次前往大陸地區會面,隨後利用虛擬通貨隱密特性,收取泰達幣8306元、1106元、9910元,隱匿金流,作為選舉所用,並登記參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馬治薇於選舉期間亦提供我國「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內含總統府、監察院、考試院、行政院、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局等行政機關及情治單位之相關職稱、姓名、聯絡電話等資訊,交付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並受對方有關選舉活動之指示,而有受滲透來源資助、指示為參與公職人員選舉競選行為。

桃檢並指出,馬治薇矢口否認違反國安法等犯行,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且被告僅為謀私利,受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資助逾百萬元,參與立委選舉,企圖潛伏國會,危害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故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

桃檢強調,自由民主得來不易,為防堵來自「國家內部」破壞自由民主的極端政黨、團體或個人滲透,進而危害國家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檢方會持續與國安單位合作,對於任何危害國家安全及妨害選舉案件均積極蒐證、即時溯源偵辦,以確保國家安全,守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據了解,馬治薇原先積極爭取民眾黨提名參選桃園市第一選區立委,卻被黨中央拒絕提名,她仍執意以無黨籍身分參選,並持續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合體拉票,今年1月3日才一起參香祈福,不料隔天馬治薇就被檢調約談,於選前一周遭聲押,馬治薇也已被民眾黨開除黨籍。

2024總統暨立委大選,桃園第1選區除了馬治薇外,還有國民黨牛煦庭、民進黨鄭運鵬等人角逐立委,馬治薇因遭羈押,未能出席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仍具參選資格,最終由牛煦庭以48.44%(11萬6571票)得票率當選,鄭運鵬得票率43%(10萬3466票)、馬治薇8.56%(2萬600票)。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原文:被控收受陸方資助角逐桃園第1選區立委 馬治薇涉反滲透法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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