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刑事警察局發現被害案件中以虛擬貨幣為詐騙目標的案件有顯著提升,虛擬貨幣為開發者發行控管,且受特定網路社群成員中接受和使用的數位貨幣,有去中心化的特性,也造成追查不易。於去(112)年美國立法納管穩定幣及今年初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通過比特幣現貨指數股票型基金,多種利多消息容易讓民眾對於虛擬貨幣投資趨之若鶩,更也成為詐騙集團詐騙的新標的。
刑事局提到,北部地區一名30歲林姓女子為1名從事自由業者,於去年11月中使用臉書時,收到名為小熊的非好友私訊,並以交友名義攀談,後續雙方加LINE進行更密切聯繫。經過1個多月的朝夕問候,林女開始對小熊產生信任,故於去年12月中旬小熊向林女提議一起學習投資虛擬貨幣,小熊表示他有多年投資虛擬貨幣的經驗,並指示林女透過MAX APP、實體幣所購買比特幣,再轉成泰達幣存入imToken數位錢包,起初林女有些遲疑,起初將現金50萬至實體幣所交易,惟過程中小熊不斷遊說及不時寄送咖啡、禮品,逐漸讓林女卸下心防,相信對方與自己真心交往。林女陸續照小熊指示向好友借款投入,最後換了30多萬顆的泰達幣存入錢包。小熊再向林女表示有購置礦機經營雲端挖礦,並遊說林女將虛擬貨幣給他操作挖礦,最終林女於12月底將自己數位錢包的泰達幣全數匯至小熊指定錢包,另於今年1月中旬林女向友人分享虛擬貨幣投資經驗及小熊照片,始知小熊冒用韓國網紅照片,再質問小熊後遭封鎖才知遭到詐騙,損失30多萬顆泰達幣。
刑事局也提及,另一名40多歲從事業務的柯姓女子,於去年9月初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網友智豪,兩人都對於投資資訊十分感興趣,相談甚歡之下進一步加LINE教柯女以現金至實體虛擬貨幣交易所購買泰達幣共計10次,並有簽署需貨幣買賣合約書,當下手機數位錢包也確實有購買紀錄。智豪後續再提供柯女交易ZENEX平台網址,稱該交易平台獲益比透過其他交易APP還更高,柯女使用後該平台客服請她先將欲交易的泰達幣先轉入特定錢包,起初柯女依指示匯出9700顆泰達幣到對方特定錢包,也順利在一周內出金94顆泰達幣,故深信平台投資能帶來財富。陸續再轉出16次泰達幣至同樣的指定錢包,後續在今年1月初想獲益了結,透過該平台操作時,豈料客服回復要先繳納稅金及平臺抽成,聽從指示繳納,再於去年11下旬接到該平台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表示柯女資金來源不明涉嫌洗錢,並依規定繳納投入資產約46萬顆泰達幣的15%核查保留金以此最為自證資訊配合審查肅清,柯女始發掘有異,再聯繫智豪已遭封鎖,損失約46萬顆泰達幣。
刑事局表示,隨著國外FTX交易所倒閉,本國主管機關金管會也規劃虛擬貨幣納管相關指導原則,惟尚在研議階段,民眾對於虛擬貨幣詐騙必須主動辨識相關特徵:投資帳號不會是個人帳戶、投資專員不會到府收款、提供不明虛擬貨幣平台可能為假幣商、教導臨櫃匯款話術為「房屋修繕或裝潢、生意周轉、購車等」。刑事局提醒,高獲利伴隨高風險,請不要輕信來源不明的投資管道,如網友提供連結、非正規投資顧問等,有相關疑慮請先撥打165或110詢問。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原文:投資高手教你玩泰達幣?刑事局:小心有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