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消防局第三大隊蘆竹分隊、山腳分隊於今(31)日邀集了蘆竹及山腳地區,各場所的防火管理人在蘆竹區彎頭仔市民活動中心,辦理蘆竹區防火管理人座談會,說明消防法規已於去(112)年大幅度修正,針對營業場所違規已不再提供限期改善,將逕行舉發違規事項,並講解防火安全管理重點及消防安全編組注意事項,選在年前辦理此次活動,希望場所能夠落實防火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以減少災害發生率。
第三大隊表示,因應環境變遷、社會需求及近年重大災例;為強化各類營業場所負責人落實消防安全設備維護,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法,針對供營業使用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設備設置及維護、防焰物品使用、防火管理業務等規定,經檢查不合格,已由原規定應先通知限期改善修正為逕予舉發違規並裁罰,罰鍰金額亦大幅提高為2萬元至30萬元。
第三大隊指出,場所落實防火管理制度,策訂消防防護計畫,並依據該防護計畫實施員工滅火通報訓練、消防安全設備維護、防火避難設施及能源設備使用管理監督等,能有效保障場所之安全,期望各場所皆能更加重視防火安全管理以降低事故的發生率,平安過新年。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