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一名78歲劉姓老翁今(30)日上午騎乘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被一旁執行交整崗勤務的桃園警分局大樹派出所員警黃蓉蘋逮的正著。老翁向員警說有看到紅燈,但是前方沒車就直接通過了。而員警聞到他身上散發酒味,老翁則說昨晚10點睡覺前有喝了一點助眠。經警方當場實施酒測,發現老翁酒測值高達0.29MG/L,老翁見狀嚇了一跳,直呼「沒喝酒怎會超標?」隨後員警在其車內置物箱中發現有兩瓶竹葉青酒,繼續追問之下,老翁才想起早上出門運動前,因為天寒喝了兩口酒,沒想到會因為違規被逮,全案依法移請偵辦。
桃園分局提醒,酒駕相關罰則加重,去年6月30日起,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違規標準以上,必須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2年。此外,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會將車輛當場拆卸車牌進行扣牌,車輛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惟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是提升用路人安全的關鍵,警方於轄區內擇定高發事故路口實施封鎖式路攔檢勤務,並於易超速路段架設移動式照相機,針對酒駕、嚴重超速等重大違規加強取締,希望藉由嚴正執法作為,提升防制交通事故成效。
桃園分局並提到,今(113)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自2月1日晚間22時起至15日晚間24時止,期程共計15天,三大工作主軸為「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警方藉由加強各項勤務作為,包含在治安面加強金融機構、超商、加油站、彩券行等安全維護、交通面則是針對各風景區、傳統市場、百貨、大賣場、交流道、火車站、宮廟等易湧現人車潮地點實施交通管制疏導,另外也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道路障礙」等重點違規項目來加強取締告發,目的即是要讓民眾安心及快快樂樂過個農曆新年。
警方呼籲,大家應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並從源頭輔以「代客駕車」、「指定駕駛」等防範措施,桃警將貫徹「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民眾不應心存僥倖,共同營造良好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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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