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12)學年度桃園市編列4700萬元的預算,提供市立國中、國小學生共計41車次的身心障礙租賃交通車,服務學校計53間,共240位學生。租賃交通車服務經過妥善規劃行車路線與時程,讓身心障礙學生皆能平安上下學,家長亦放心孩子使用租賃交通車服務,共同展現溫馨接送情誼。財團法人黃烈火社會福利基金會並捐贈將近2100萬元,提供教育局購置7部交通車,為每個孩子提供適性、完善的教育服務。
教育局表示,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生之就學權益,桃市各行政區均有身心障礙學生自有交通車學校,協助無法自行上下學之身心障礙學生就學,並已全面設置交通車行車管理及智慧監控系統,以控管行車路線及學生搭乘情形。目前配置自有交通車學校共計22校,配有25輛自有交通車,皆順利執行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服務,整體上更有效結合交通車資源,使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權益獲得更大保障。
教育局提及,為維護身心障礙學生享有平等的就學環境及安全的上下學交通工具,黃烈火社福基金會捐贈將近2100萬元,提供用於購置7部交通車、支付交通車駕駛人及隨車人員薪資及車輛維運費用,此善行義舉彰顯扶弱之理念,為每個孩子提供適性、完善的教育服務。
教育局表示,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服務不僅提高學生到校出席率,亦減輕學生家長接送之上下學負擔,未來將持續挹注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資源,期望透過制度性保障及補助措施,讓身心障礙學生都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