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勞動局112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受理申請期間自今(22)日至3月25日止,如經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可再向市府申請「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最高再補助1萬1800元。
勞動局表示,此計畫採加碼補助方式,補助金額比照「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子女教育補助標準,針對就讀私立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子女,可先向勞動部申請2萬4000元補助後,桃園最高可再補助1萬1800元助學補助。只要是設籍桃園4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且符合此計畫所定的申請資格者,請檢附相關文件,於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審核通過者最高可獲1萬1800元助學補助。
勞動局進一步說到,此次申請延續上學年計畫,放寬申請資格,勞工雖未領有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若符合此補助計畫申請資格者,也可申請1萬1800元助學補助。勞動局讓您安心謀職、儘速就業、子女就學無礙。
勞動局也補充,112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申請期間自今日至3月25日止,意者請檢附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至桃園網路e指通向勞動局提出申請。相關簡章及申請書等資料可至勞動局、桃園各就業中心免費索取,或至勞動局網站下載。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