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補助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措施,不限單位規模皆可提出申請,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雇主提供托兒津貼或設置企業員工子女居家式托育服務,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雇主新設置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中心,最高補助300萬元。今(113)年加碼提供「教保服務人員或托育人員人事費用」最高6萬元補助,歡迎符合資格之事業單位,於今年7月底前踴躍申請。
勞動局表示,另獎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計畫,今年擴增至勞保投保人數500人以下之雇主,有實質發放托育津貼,提供優於法令之家庭照顧假、產假、產檢假、育嬰留停申請條件或提供彈性工時等友善措施,或實質提供更優渥的福利待遇,皆可於11月底前向勞動局申請最高6萬元之獎勵金。
勞動局進一步提到,在設置托兒設施部分,勞動局協同社會局及教育局成立專業輔導團,透過現場訪視,瞭解設置可能,並提供相關法令諮詢、空間環境評估等建議,協助企業建置托兒設施或措施,完成設立後並同時提供該企業補助及獎勵金。
勞動局也強調,事業單位提供友善托兒設施,讓員工能安心工作,兼顧工作與子女照顧,增進員工對事業單位的向心力,吸引人才且留才久任,對勞資雙方均有正面效益。除符合法令可享有政府之經費補助及獎勵外,更顯示企業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之價值。歡迎有意願申請之企業,可至勞動局官網企業托育專區查詢,共同打造更優質及友善之職場環境。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