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自101年起建立社會福利津貼及國民年金給付調整機制,明定每4年參照CPI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各項主要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給付額度,行政院主計總處於今(113)年1月5日公布去年CPI為105.52較108年98.30成長7.34%,衛福部自今年1月起將參照其成長率調整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給付額度進行發放。
衛福部表示,為使民眾及早領取各項津貼給付穩定生活,自今年1月起,除國民年金給付外,其它6項社福津貼發放時間調整至當月10日前入帳。行政院於去年9月14日宣布,今年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依法參照去年較108年CPI成長率暫估為7%調整給付額度,並請各單位儘速完成行政作業準備。
衛福部進一步提到,為方便津貼即時入帳,已請各縣市政府今年1月份以CPI成長率7%為調增基準發放,並於今(10)日前入帳。2月份起將依調增後之CPI成長率7.34%核發金額,同時補足1月份核發之差額。至於國民年金則維持依法於次月底前核發,即2月底核發依CPI成長率7.34%調增之1月份年金。
衛福部也說明,各項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給付調增情形,依據地區、對象、補助項目及款別不同,調增金額在150元至1248元不等,詳情請參閱「113年社會福利津貼及國民年金給付調增一覽表」,對於此次調整,民眾如有不清楚之處,可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洽詢,也可以手機或市內電話撥打衛生福利部1957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有專人為您服務。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