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生育津貼明年起放寬申請條件 設籍期間可與這3縣市合併計算

桃園生育津貼明年起放寬申請條件 設籍期間可與這3縣市合併計算
桃園市長張善政基於基北北桃共同生活圈理念及城市友好之精神,桃園市生育津貼自明(113)年起放寬設籍條件,明年1月1日起出生之新生兒,父或母於新生兒出生前連續設籍桃市達10個月,且遷入桃市前設籍於台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其設籍期間可與桃市之設籍期間合併計算,視為設籍桃市達1年。

桃園生育津貼明年起放寬申請條件 設籍期間可與這3縣市合併計算

市府改善少子女化問題、支持家庭育兒。示意圖:截自freepik

社會局表示,桃園市生育津貼自去年12月25日起調高補助金額為「多一胎加1萬」,第1名子女補助3萬元,第2名子女補助4萬元,第3名以上子女補助5萬元;生育多胞胎者,再額外補助每名1萬元。為改善少子女化問題、支持家庭育兒,張善政上任後即調高生育津貼補助外,113年基於基北北桃城市友好放寬設籍條件。

社會局也提到,除桃市生育津貼有新制以外,中央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已於近期開放線上申請,有需要線上申辦的家長可以多加利用。今年起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已取消家庭綜合所得稅20%之限制,落實0至6歲國家一起養之政策,請務必依規定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詳情可至桃園育兒資源網查詢。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園生育津貼明年起放寬申請條件 設籍期間可與這3縣市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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