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南向45公里林口往桃園路段,今(4)日中午12時25分許國道警察接獲通報1部營半聯結車板車起火,國道警察說明,48歲的宋姓男子駕駛營半聯結車,發現板車冒煙,立刻將車輛靠外側路肩,現場濃煙造成車流回堵約3公里,並影響主線車道車流,所幸無人傷亡,現場4車道,含1輔助車道,該場事故占用外側路肩,已於12時41分許撲滅。
國道警察表示,接獲通報1部營半聯結車板車起火。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查看,並通知交控中心、緩撞車、消防隊,現場無人受傷,宋男駕駛營半聯結車,發現板車冒煙,立刻將車輛靠外側路肩,現場濃煙造成車流回堵約3公里,並影響主線車道車流,現場4車道,燃燒輪胎面積1平方公尺。詳細起火原因,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立即停靠路肩或避車彎,人員下車面向來車,退到安全處並利用1968 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