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香伶表示,為表彰對司法正義有貢獻的立委,司法正義行動聯盟自本屆立法院開始於每一會期進行評鑑,並對入選三次以上,且無重大負評者,頒給「立法院第十屆立法委員司法正義貢獻獎」。能夠獲得此肯定,對她別具意義。在進入立法院前,司法及法制跟她所熟悉的勞動領域稍有距離,且一開議,委員會的重要立法就是「國民法官法」,2020年為了是否採行陪審制,以及案件類型、來源、被告的程序選擇權等爭議,從委員會延續到院會,總計百餘條的全新法案,就在歷經3次朝野協商、超過31小時院會挑燈夜戰、346次表決中完成三讀,夜宿立法院議場的畫面至今仍歷歷在目。
賴香伶也說,除了「國民法官法」,「行政程序法第128條」條文修正,對她來說也是深刻難忘。此一修法打破過去行政機關以及法院,就行政程序重開中,對於「新證據」要件的限縮適用。新法上路後,根據法務部提供的統計,以2021年施行前後的兩年比較,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政府受理人民依同法條「發現新證據」申請程序重開,從35件僅准4件、11%,上升到78件准許31件、40%,確實已大幅提高程序重開的比率,擴大人民權利保障的落實。
賴香伶說,更重要的是,促使修法的原因案件「陸軍上兵蘇詠盛改卹案」,在黃虹霞等四位大法官首先發出不平之鳴,由她接力向國防部反應,在諸多學者及官員的協助奔走下,最終由國防部自行撤銷原處分,改依因公死亡撫卹蘇詠盛家屬,可說是司法、立法、行政三權協力完成的難得個案。
回顧自己在立法院提出的法案,賴香伶認為,她的法律提案特殊之處在於,即使未必能夠完成三讀,但多具有開創風氣且並非以討好選民為優先考量,像是「多元人權保障基金設置條例草案」、「立法院公共年金委員會組織規程草案」、「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憲法訴訟法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有部分甚至是一般民眾相當陌生的。但賴香伶說,「即使可能要到三、五年後才能完成立法,但總要有人在此刻就進行推動。我希望以自己的棉薄之力,在當今『只看下一任,不看下一代』的政治環境中,留下些許不同的聲音與見證,作為日後前進的基礎。」
賴香伶這四年的立法歷程,第一年跟第四年都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度過,她笑稱,這也是另類的「有始有終」,並向主辦單位致謝,同時期盼這座獎項能一直舉辦下去,透過民間力量,讓國人更認識立法院的優質立委,一起為司法正義而努力。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