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局表示,由於良民證記載的犯罪前科屬於民眾重要隱私,為確保當事人個資安全,故以往無論透過臨櫃或網路申辦,均須至警察局或分局驗證身分。內政部警政署為簡化申辦流程,自今年4月11日起,利用數位發展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 MyData」平台,民眾可直接利用網路申請並透過MyData平台核驗身分後,即可將個人資料自動帶入良民證申請系統,申請人填妥資料且完成信用卡線上繳費後,受理之警察機關完成審核及製證作業,即可將良民證以掛號郵件寄達民眾指定地址。
市警局提到,截至11月20日止,桃園市受理的MyData線上申辦案件已達5800件,雖為全國第二多,但僅佔總申辦量的百分之10,顯見民眾尚未充分善用MyData線上申辦功能。為持續推動張善政市長打造「智慧桃園」的施政理念,警方特地製作「MyData申辦良民證」懶人包及操作影片,讓民眾充分瞭解辦理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只要備妥手機、健保卡及信用卡,簡單用手指輕鬆點選,就能感受到以網路代替馬路的大大方便。
市警局提到,民眾可至市警局官網下載懶人包及操作影片。若有其他申辦問題,亦請至警政署官網查詢,或於上班時間致電市警局外事科03-3335107詢問。
市警局補充,所有人都可以申請良民證,只有受通緝或有判決確定之刑事案件尚未執行完畢的人,例如假釋尚未期滿,或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尚未執畢,依法都無法核發良民證。此外,刑事案件經易科罰金執行完畢,5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之宣告,這筆紀錄不會出現在良民證上。良民證的刑事案件證明期間可以依申請人的需要,選擇部分期間,沒有規定一定要從出生到申請當日,例如可以申請111年1月1日起至申請當日的部分期間刑事紀錄。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