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為改善交通環境,於桃園區中正路與復興路口及成功路與三民路口,建置取締車不禮讓行人之科技執法設備,並於今(112)年5月份擇定龜山區萬壽路二段與振興路口及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東路口,原多功能科技執法之地點,滾動檢討修正科技執法取締項目為「不禮讓行人」,現已完成驗收,並預計於下(12)月1日正式啟用。
交警大隊提到,統計本月1日至20日宣導期間,新增2處科技執法之偵測件數,龜山區萬壽路二段與振興路口,計偵測不禮讓行人違規16件、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東路口,計偵測不禮讓行人違規8件,兩處合計偵測違規24件;另經統計今年1至10月取締未禮讓行人,員警攔停舉發9633件,科技執法舉發1911件,合計1萬1544件,較去年同期1381件,增加1萬163件。警方表示,在嚴格取締執法之下,大部分民眾均已養成禮讓行人之習慣。
交警大隊說明,今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通過,提高汽車未停讓行人罰責及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罰鍰上限並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以吊扣、吊銷駕駛執照,以維護行人安全。警方強調,交通安全之維護,有賴民眾遵守交通規則,科技執法的目的是藉由民眾守法降低交通事故,以達充分保障用路人安全之目標,明年將持續規劃「校園及行人安全」科技執法,期透過提升執法強度,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