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這個雙眼放光的故事還來不及實現,孩子便長成了大人,粉紅色的夢想交給自己的孩子們完成。當他們牽著孩子軟嫩、濕黏的小手走進舞蹈教室,看見他們穿上舞衣、小小的腳掌套著大大的舞鞋,再綁著兩條辮子或梳上包頭,就彷彿記憶中的那個小孩,穿越時空,來到自己面前。
但這樣雙眼放光的故事,卻完全不適用在我們家三個從小跳舞的女孩身上。在我們還沒搞清楚跳舞是怎麼回事之前,就已經被送進阿姨的舞蹈教室,從幼兒律動,一路跳向科班舞蹈教育的芭蕾民族現代即興。高中之後,再回到學科導向的高中、進入和表演藝術無關的大學科系,但仍然一路跳到現在,幾乎已經成為「成人芭蕾」的階段。跳舞的年限之長,幾乎和舞蹈專業的科班生相同。回頭算算,從四歲開始跳舞的話,竟已經和舞蹈相處 20 年。
於是常常有人問我:「哇!那你一定很愛跳舞!」或是「跳舞是你的興趣嗎?」但喜好與興趣,似乎一直都不是能與跳舞掛鉤的字眼。我知道自己並不討厭這件事,先天的某些身體條件,也讓我在剛開始學舞的過程沒有遇到太多困難。但關於喜歡,始終不知道究竟老師口中,那股「發了瘋般的熱情」是什麼?如果真心喜歡,會自己控制飲食、控制身材,柔軟度與肌力更是需要每日維持,可沒有這麼勤勞的我,是有足夠熱忱的嗎?
國中三年的科班生活,是第一段每天跳舞、認真練身體的時候,雖然和同學們相較起來,訓練時間不夠長、身體也還沒真的開竅,但卻是第一次感覺到肌力、體力、柔軟度都累積到過往不曾擁有的水準。畢業後想要最大程度的維持身體能力,別讓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它們太快流失,於是參加了人生第一,也是唯一一次的個人舞蹈比賽。比賽、教室演出……在高中追求學業成就之餘,還是持續待在教室跳舞,也算是讓自己可以偶爾跳脫書堆,浮出來喘口氣。
上大學後,以為自己會被各式各樣的活動迷花了眼,開始與舞蹈漸行漸遠;沒曾想,反倒是讓所有好朋友知道,因為要上課,所以「禮拜六」幾乎無法赴任何的約。畢竟總是要維持運動習慣、畢竟還是偷偷盼望能有再上舞台的機會,跳舞的行事曆又一路多寫了四年。畢業後即使到了彰化工作,每週不是回去台北上課、就是在當地尋找適合的舞蹈社,依然維持每週跳舞的習慣,但對於舞台或演出,已經將其視為遙不可及的夢想。
和舞台最近的時候,大約就是每次以觀眾身份走進劇場,在演出結束之後,刻意繞道經過觀眾席第一排,停下腳步、回頭望望,感受一下從表演者角度看見的劇場。發現自己雖不是以「表演者」的性格生活,心底卻依然嚮往舞台,喜歡燈光、喜歡掌聲。因著對於舞台的迷戀、因著明白當大幕開啟,一切細節在舞台上會被放得多大、因著心裡還有嚮往成為的那種,在舞台上可以閃閃發亮的模樣,所以心甘情願持續追求。
作者:毓茹 Yuru
台大生傳系畢業,第一份工作岔出人生軌跡前往彰化擔任代理導師。
現為台北市信義區廣大上班族之一,試圖學會資本主義世界的遊戲規則。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