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隊提到,警方截至10月底於全市各地加強蒐證通報改裝噪音車移送環保局8620件,已查證8620件,通知到檢7461件,尤其著重於深夜22時至翌日6時加強蒐證通報,以遏止改裝噪音車輛深夜擾民情事。
交警大隊表示,市府亦在9月22日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使用中機動車輛於桃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全日不得有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檢驗合格排氣管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以往是需等待召回檢驗不合格才罰,現在查證違規屬實,不需召回逕行告發,民眾仍可陳述意見 。要以「行為罰」強力管制改裝噪音車,自公告日起,在桃園市境內不分時段,車輛上路如使用未經認證排氣管,被稽查或檢舉妨害安寧,即可直接告發處分,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按次處罰。環保局自公告後迄今,已接獲並處理133件,包含民眾檢舉41件、警政通報92件。
交警大隊指出,民眾對於改裝自己的車輛,通常會認為是自己的權益,對於市府取締作為不滿,但改裝零件是有合法認證,以推動車主合法使用選擇原廠或經主管機關認證標準的替換型消音器為目的,從改裝的源頭做稽查輔導,希望業者為民眾改裝時,使用合法的零件,並與機車公會、排氣管製造廠商合作,宣導配合販售及生產經主管機關審驗合格排氣管,別再讓駕駛人「個人改車行為」,影響市民生活品質與環境安寧。
交警大隊長林鼎泰表示,噪音車輛不僅對周邊居民的生活造成困擾,還對交通安全構成威脅,高分貝的引擎聲音和過大的排氣聲音不僅會導致噪音污染,也會分散駕駛者的注意力,增加交通事故的風險。此外,違規的車輛改裝也可能影響車輛的操控性能和安全性能,進一步危及駕駛者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靜桃專案執行成果證明了市府團隊在靜桃計畫中的有效執行,為桃園市民提供了更安全、更寧靜的交通環境。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