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將於明(113)年1月起核發原住民族租金補貼,最高每戶每月補助4000元。受理申請的期程為今年10月2日至10月31日,有租金補貼需求的原住民市民千萬別錯過受理期程。住宅發展處表示,依照內政部的規定,原住民族人在原鄉持有自有住宅,就無法申請內政部的租金補貼。市府特別放寬自有住宅之限制,凡是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市民,自有住宅離租屋地30公里以上者,亦可提出申請。
住發處指出,原住民縱使在原鄉有自有住宅,但離鄉背井到都市打拼,仍有租屋需求,若再受經濟條件約束,租屋有相當大的壓力,因此市府決定放寬自有住宅的條件限制。設籍桃市的原住民朋友可直接洽住發處辦理;郵寄部分可於開辦期間從住發處官網下載或至鄰近公所索取申請書;也透過桃園市住宅服務資訊網線上申請。
住發處說明,應檢附文件為申請書、申請人及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申請日前一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非申請人時應另填切結書、租約、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全戶最新年度年所得及財產證明資料、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者,應檢附審查基準日前一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住發處提醒,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不得重複接受2種以上住宅資源補助,詳情可至住發處官網查詢或電洽住發處03-3324700分機6詢問。
本篇文章轉載自《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