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公車上聽到前座有人有點兒揚高音量的回手機電話時說,「很抱歉,我還有家小需要照顧,這樣不行的啦!我一定要⋯⋯」,挨坐在我一旁的僑生過了一會兒,帶點疑惑表情,轉頭小聲地問我說「老師,請問什麼是『家小』?」顯然他已經聽到了他在馬來西亞僑居地沒有在流通的陌生中文,看他求知若渴,但礙於疫情期間密閉車廂內最好不要交談,因為也沒法講清楚,再說如給前座乘客聽到了也沒禮貌,因此我小聲回說「下車後再跟你解釋好了」。
下了車,因為參加研討會的時間還早,於是找了一家便利商店,我點了第二杯半價的「拿鐵」,找了靠窗的雅座告訴他,「其實未必是只有你僑生不清楚,可能連臺灣的很多同學也是很模糊,但是對方一聽到這位乘客回電話說「家小」,應該知道是在提他的「全家大小」需要照顧,與白話一點的「養家活口」意思是一樣的。看他很認真想多學習,時間也還充分,於是我乾脆毫不保留,也沒有鐘點費地傾囊相授。
我說,事實上,家是「家」,小是「小」,涇渭分明,那是要分辨清楚,否則會貽笑大方!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像剛才前座這位乘客,將「家小」兩字連在一起,漫不經心融入口語表達中,如果突然拆開來問他,甚麼是「家」?甚麼是「小」?可能他一下子會愣住。實際用在私人交際應酬的對話或溝通的私人文書,例如書信或網路電子郵件,一定要字斟句酌,妥慎計較一番的。
當然用得最多的是用在「自稱」家裏的親人,既然是自稱,那就要含有「謙虛」的意思成分,以「自己」來說:
一、對他人謙稱自己的「長輩」或比自己「年長的親人」,要用「家」,例如「家父」、「家母」、「家祖父」、「家祖母」、「家兄」、「家姊」等。但是如果是自己的弟妹,則不能稱「家」,要改稱「舍」,如「舍弟」、「舍妹」。
二、對他人謙稱自己的晚輩,就要用「小」,例如「小兒」、「小女」、「小侄」等,有的會更謙虛稱自己的小兒為「小犬」,是無傷大雅,當然跟「犬」也一點兒都沒關係。
三、至於自稱與自己平起平坐,相敬如賓的「夫婦」,因為受到傳統「男主外,女主內」舊禮教的影響,所以先生自稱自己配偶為「內子」或「內人」,會習慣尊稱「太太」或「太座」,那是西風東漸,女權揚昇之後的事。而女士稱自己先生為「外子」,但決不能比照「內人」而稱「外人」,外人就連想到「第三者」,很容易會鬧三角麻煩的!雖然現在是平權時代,寫信時還是大都如此。
至於有時網傳笑話,會詼諧的稱自己先生為「老公」、「老的」或「老猴」;先生自稱自己配偶為「賤內」、「老婆」或「太座」,既不合時宜,也太情緒化,用在口語表達或俏皮雜文可也,但是見諸正經八百的書信文字,就期期不可。
四、如須稱到自己過逝的親人,則本來用「家」的親人,就改用「先」,不能用「故」。古因「顯」與「先」;「考」與「父」;「妣」與「母」相通,所以常見墓碑、祭文等有「顯考」、「顯妣」、「顯祖考」、「顯祖妣」。但如不是文言文書信,還是用「先父」、「先母」即可。原來用「小」或「舍」的已過逝親人,則改用「亡」來自稱,如亡弟、亡妹、亡兒、亡女。
複雜嗎?如果再加上如何才能得體的將職稱、性別、輩分等背景,一併考慮去如何「稱人」,例如用在信封收信人或郵寄包裹等才得體,就會覺得顯然就複雜許多,這是因為我們是禮儀之邦,要知書達理,所以要講究一下。當然這種「稱人」的規矩,已經是超乎「自稱」的「家」與「小」之辨的範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