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達、雅」是公文品質的境界

獨家報導【文/楊正寬 中台灣教授協會常務監事兼交通觀光組召集人】

大家都知道,「信、達、雅」是翻譯的三大原則,最早是由中國近代啟蒙思想家,也是翻譯家嚴復,從他譯著《天演論》中的〈譯例言〉提出來的所謂「三難原則」。也就是「譯事三難:信、達、雅。求其信已大難矣,顧信矣不達,雖譯猶不譯也,則達尚焉。」因嚴復很在意西方文明的原文所傳達的原意,覺得如果對原著的思想只是粗淺的了解,那就很難把握內在的精神與精髓,認為「信、達、雅」的標準極難達到,故將其名為「三難」,曾嘆「一名之立,旬月踟躕」,也正如魯迅所言,翻譯事「字典不離手,冷汗不離身」。

翻譯如是,公文寫作亦復如是。但是公文沒有語言隔閡與障礙,何來嚴復「信、達、雅」的三難呢?其實望「字」引喻,我常喜歡用嚴復的「三難」來為一起切磋公文寫作的朋友們開場期勉,這是因為公文更要講究信、達、雅,特別是「公文」或「文書」留下來存成「檔案」,假以時日就會成為後世子孫或歷史學者想要考證的「文獻」、「史料」了,責任重大,不可不慎:

信~也就是要有公信力。因為每一件公文都是攸關人民權益、社會福祉與國家安全,既不是忠實的在翻譯外文,更不是浪漫的唯美文學創作,雖然一樣的在進行文字組裝工程,卻是要帶著一份嚴肅心情,面對事實狀況,依據法令,執行解決問題的神聖使命。所以發文者不能猶如發射「空包彈」,敷衍了事,虛應故事般,讓受文者如丈二金剛摸不著頭,或是像廣告廢紙一樣,徒增胥吏困擾。一定要念茲在茲,讓寫出來的公文,深具強而有力的影響力,也就是申張「公信力」與落實「公權力」,確保政府威信,提升行政效率。

達~到也,將意思清楚傳達到。唐·杜甫〈月夜憶舍弟〉詩:「寄書長不達,況乃未休兵。」也作通曉事理,《論語·雍也》:「賜也達,於從政乎何有?」現在是一個溝通的時代,溝通 的方式很多,歸納有語言、肢體及文字溝通三種。公文是攸關公權力與公信力的文字溝通,我們常說「白紙寫黑字」,有釐清責任,留存證據的功能。所以政府會循社會倫常,約定俗成的詞彙,統一訂頒很多不同的稱謂、用語及文字對話,目的是方便大家溝通,避免雞同鴨講,有溝沒通,沒能正確傳達發文者訊息給受文者或當事人。

雅~是高尚不俗的,美好的。如《北史·卷三三·李順傳》「希遠弟希宗,字景玄。性寬和,儀貌雅麗,有才學。」「雅」是詩、詞、曲、賦等唯美文學追求的境界,公文雖不求駢儷,但終究也是文學的一種,儘管政府早已從「等因奉此」、「仰即飭遵」等八股官書,改善到通俗易懂的白話語體公文,但是仍然不能通俗到「俗不可耐」的地步。舉個例說,發文者跟受文者提到第三者時的間接稱謂,常要求第一次提到時要寫「全銜」藉資明確,例如那怕機關銜名很長的「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也是,如需要再提第二次時,就要用大家習知的「簡銜」,如「保訓會」稱之,切勿善作主張,亂簡如「障培會」,以為簡則簡矣,致貽笑取辱。若再需提第三次或以上時才稱「該會」。政府要求這種撰寫方法雖未明講用意,但其實就是追求文雅。否則第二次就用「該」不用簡銜,之後又ㄧ連串的「該」,那就犯了「一紙公文九個該」的不雅之罪了。

總之,信達雅不但是翻譯三難,也是文學,特別是唯美文學的追求境界。公文是文學的一種,自然地就要在程式、用語、稱謂等的字裡行間,散發出濃郁的「信、達、雅」境界,讓刻板印象的公文也注入唯美色彩,這是我最期待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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