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索賄不可取

(獨家報導)【文/王宏男|圖/王宏男提供】

在西元五百年左右,當時的儒家思想,非常重視家庭與國家之間的平衡,因此主張家父長制用於治理家庭的一套倫理道德,應該也可以同樣運行在統御國家上。當時孔子因魯國王子涉貪(收受女樂之禮)而向魯定公辭去官位,而決定他反貪的立場。孔子曾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他始終認為政府本身極有可能身陷於貪,此時人民支持的君主道德責任隨之瓦解,瓦解後人民就有權推翻政府。至此,只要王子有貪腐之實,則人民可以合理終結他與國家間所締結的約定。

在現今身處民主法治國度裡講究的是依法而治,然而人民漸認識到司法程序曠日廢時,以及罷免門檻過高,敦使民意代表一選上就享有四年任期保障,保障你四年內把「全家變成我家」,俗稱的全家(政府的國庫)就是將你家(全民財產)變成我家(通到家裡的金庫)一手遮天、公飽私囊。在金門歷屆縣長都有這一明顯特質,就是選上是一條龍,卸任後都要前進法院,苦說沒把全家變成我家,頓時變成一條蟲。解除戒嚴開放地方首長民選後,人民慢慢的也不是省油的燈,選票與鈔票漸畫上等號。為何人民願意將選票換成鈔票?

第一種動力的類型是為了求「生存」;低收入居民經常是索賄的大戶,當然中高階層的也有,但相較於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貧民對於鈔票迫切性較高,因此在偏遠地區窮鄉僻野的居民較容易被候選人納為樁腳,於特定區域負責行賄事務,按照行情向需要者遞送鈔票換取選票,以便稍微提升收入,滿足生活所需。第二種即是「貪婪」的心理慾望;如果成為特定候選人的樁腳,除了收入增加外一旦支持的候選人當選後,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在金門以姓氏、宗親為基礎的選舉文化,非常容易圖到一官半職作,從前幾屆選舉支持者或樁腳,後來也都成了各局處首長應可得到印證。

最後貪汙、索賄是否不力於經濟成長?這是有爭議的,近二十年的主流是:貪汙索賄對社會平等、經濟成長和本土外國投資者皆有負面影響。提出「政府俘虜」(state capture)前世界銀行分析師考夫曼(Daniel Kaufmann)就表示:「貪腐網絡操縱政治決策,確保資源能一直照他們的意思運用,這是他批評貪汙所作出的最大貢獻;但也有學者認為事實上貪汙、索賄與經濟成長是可以並行不悖的,此一說法主要是依據充分運用勞力、土地及財政盈餘,而非讓這些資源閒置少用,才能永續提升一國之GDP。」以一九七○年代和一九八○年的亞洲小龍及一九九○年和二○一三年的中國為例,資源是有效運用,但卻經常促成貪汙索賄交易,投資盈餘再投注到其他資源交易,而當中許多也難脫貪污之嫌。

吾人認為貪污是否有助於經濟成長,應視特定國家的政治社會環境而定,舉如中國、印度、泰國、馬來西亞以及非洲國家,特別是中國大陸在共產黨長期執政下,近十年來經濟突飛猛進在世界上漸顯露要角。以2003年為例,當年中國機關報《人民日報》就報導,該年上半年有八千三百位官員逃離中國;六千五百位在國內與境外銀行都有秘密金融資產帳戶,這些官員從中國人間蒸發不知去向,而當中的三分之二皆為國營企業高階主管。

至此,綜如上述貪汙索賄行為小到地方、大到國家,其觸角無所不在,嚴重虧空國家財源、更竊取人民應得的福利,然而我們之所以要無情打擊貪腐,就是舉今世界各貧窮國家都與貪腐高度相關,且貪腐力量造成的不平等、民主失靈以及安全性受挑戰外,最重要的是人民聲音因民選政治人物忙於酬庸金主而淹沒在消失的許多國家裡,每天都有人成為貪腐受害者,助長國家失敗與地區動盪。所以年底的五合一選舉,地方要進步、縣府要革新,我們應勇於「向賄選說不」,明智的投下您寶貴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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