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是嚴肅面對「安博盒子」的時候了!

文:莊伯仲 教授|圖:編輯部

國代表隊在東京奧運獲得兩面金牌,外加四銀六銅,是史上最佳參賽成績,國人咸表肯定之餘,也有不得不關注的插曲,收看未經授權的賽事盜版轉播便是其中之一,尤其帶頭違法的還是知名人士。這些人被抓包後的套路多半是先硬拗到底,然後在輿論圍剿下勉強道歉,風波才會這麼大。奧運已然結束,但這個幽暗面才剛被揭開。

「安博盒子」是一款可透過網路收看多媒體影音的機上盒,視硬體規格不同,目前售價約在三、五千元之間,因廠牌叫UNBLOCK(解除封鎖),故而名之。過去在宣傳時常標榜「海量影片看不完」,之所以可以這樣做,就是透過內建「UB影視」之類的「追劇神器」APP來免費收看合法播出,但卻包含更多侵權放映的影音。而這正是不肖業者藉由破解國內外頻道的訊號來源,再經由機房伺服器連結到機上盒的APP,提供給使用者的。因此用戶只要花小錢買一臺機上盒,接下來就可無限制地隨興收看原本須付費的電影、節目,所以大受歡迎,但也對影視產業造成莫大衝擊。

儘管如此,安博盒子目前仍可合法上市,主要是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只管硬體規格是否符合法規。然而硬體本身並不會做壞事,這類機上盒現在出廠時已不預載「可連結至非法影音內容的程式」,以逃避「著作權法」規範。但在購買之後,業者仍會透過相關管道,像是零售商協助,或在網站下載,好讓購買者取得並安裝專用APP,進而收看盜版內容。雖然偶爾會看到關於NCC 撤銷舊款安博盒子證號的新聞,但NCC僅是針對其無線發射功率等技術面是否符合標準而進行審核,至於產品的使用方式是否合法或者內建系統有無漏洞,並不在管轄範圍內。

以安博盒子後來在臺灣推出的「純淨版」為例,與舊版本的差別只在於沒有內建侵權的APP程式,所以使用者買到的只是一個普通機上盒,而且是通過NCC檢驗的合格產品,完全沒有法律問題。不過問題在於「防君子而不防小人」,其作業系統並沒有針對安全性去做限制,換言之,只要使用者願意,仍可在「純淨版」上安裝特定APP,再去連結機房伺服器,收看透過不法管道傳輸的盜版影音內容。

這不僅讓筆者聯想起二十年前購買DVD播放機的場景,當時3C賣場店員向筆者賣力推銷某知名品牌的產品,宣稱該機可看我從美國帶回來的DVD光碟,只要透過搖控器輸入一組按鍵,即可呼叫隱藏選單,再將預設的臺灣3號區域碼改成0號,即可播放全區影片,根本如出一轍。

這樣的問題不是今天才有,其實已存在超過十年了。而這類的機上盒也不是只有一家.但屬安博盒子最大尾。除了知名度和市占率都最高,售價相對其他相同硬體規格的產品也要貴得多。此外,大家較熟知的播放APP只能安裝在安博盒子上,其他品牌機上盒大多不適用,可見是專門開發的。因此這些年來,不法業者早已透過機上盒搭配特定APP的方式,提供大量的非法侵權影音內容,讓臺灣的頻道可以免費隨意看,歐美的節目被任意盜取,對部分具有統戰內容的中國頻道也完全不設防。

雖然在2019年著作權法修正後,「以機上盒提供使用者可連結至非法盜版網站之電腦程式」、「指導、協助或提供預設路徑供使用者連結至非法盜版網站」及「製造、輸入或銷售載有可連結至非法影音內容的程式之機上盒等」均已列為侵權犯罪行為。然而,從市面上仍充斥大量機上盒,各電商平臺可隨意購買,專用APP也可在網路上公然下載,而且知名人士也堂而皇之使用來看,便可知這個現象相當嚴重,而對本國影視音產業對的傷害當然也很深。據業界估計,被侵權的中外頻道已超過百個,而因盜版損失的金額一年即超過百億新臺幣。

依上述的著作權法規範來看,只裁罰以下三者:第一是提供可連結非法影音網路的APP,第二是指導他人安裝這類APP,第三則是販售、製造、輸入內建侵權APP的硬體設備。至於使用者,因為著作權法目前針對機上盒係採源頭式管理,也就是「買方、使用端無罪,賣方、生產端重罰」,所以並不違法,被發現頂多只是斷訊,幾乎沒有損失。

盜版或可視為一種「歷史共業」,和筆者年紀相當的五六年級生,多是一路伴隨大補帖光碟、盜拷錄影帶、影印教科書、和破解版電腦軟體而成長的。不過臺灣早進入已開發國家之林,人均國內生產毛額也超過三萬美元,不可能再走回頭路,這樣的違法侵權行為不容許再發生。不過,值得反思的是,既然大家現在都已明瞭使用電腦軟體要授權、線上收聽音樂要付費,那麼為何單獨縱容安博盒子這類侵權行為的存在?如果「矇上眼睛就以為看不見,摀上耳朵就以為聽不到」,那麼影響的不只是影視業者營收,賠上的更是我國軟實力。該是產官學民共同來嚴肅面對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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