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討論度最高的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近日播出完結篇,沒有受到最後兩集網路上流出的影響,兩集收視率分別開出2.91、3.40紅盤。雖然如此,即使兩岸開始重視著作權,盜版問題依然十分猖獗,一般民眾還知道要尊重著作權,但若媒體業者都無法尊重著作權,他們與惡之間就是零距離。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最後兩集未播映完畢前,有位資深媒體人直接在自己的個人臉書上,大喇喇的自稱「抵擋不住誘惑」,在網路上一次將10集內容看完。面對網友質疑為何在最後兩集播映前,就可以先睹為快時,他甚至還辯稱「支持正版,恕難奉告」。
不僅如此,某間為了收視考量,專報高雄市長韓國瑜新聞的電視台也依樣畫葫蘆,在報導《我們與惡的距離》相關新聞時,不僅使用大陸盜版《我們與惡的距離》影片當素材,大喇喇的讓盜版浮水印出現在螢幕,甚至還在旁邊加註片源是來自公視。
目前兩岸民眾已開始擁有所謂著作權的觀念,但總有害群之馬,讓媒體業者蒙羞。筆者認為,媒體人本應尊重著作權,將其視為第一要務。但,某些媒體為了求快,不顧著作權,直接盜用內容做為片源,其心真的可議。
《我們與惡的距離》耗費不少人力、成本和時間所拍攝,為體恤這些演員和工作人員,尊重著作者並非難事。如果身為媒體從業人員,無法用同理心去看待產製內容時的辛苦,在未經同意之下就盜用,這不僅是對演員和工作人員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不尊重,這樣的盜版行為與惡沒有距離。(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