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二對公開結婚陳敬學、阿瑋夫夫,結婚六年多,為了爭取「婚姻權」向台北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在第二次召開預備庭時,雙方媽媽出庭支持曝光後,備受雙方親友壓力,陳敬學經過多日思考,在他的臉書留言決定放棄訴訟爭取「婚姻權」。兩位義務辯護律師也留言表示,對本案保持審慎樂觀的態度,並絕對尊重兩位當事人的決定。
同志伴侶列入家譜 史上第一遭
去年因為建國百年,政府特別委由各戶政事務所為百歲人瑞製作「家譜」,陳敬學的奶奶因為102歲可以獲贈「家譜」,陳敬學為了爭取同志平權,經過溝通協調,戶政單位在取得雙方親人簽署同意書,正式將陳敬學的伴侶高治瑋以「配偶」身分列入家譜。
同志伴侶配偶列入家譜,是同志運動史的首次,也是華人史上首次。他在這樣鼓勵之下,去戶政事務所補登記,沒想到卻被駁回。
根據我國民法,過去結婚只要有公開儀式,兩人見證,婚姻即生效。在2007年5月23日修改第982條法令,新增向戶政機關登記始有效。陳敬學公開結婚是在2006年9月24日 ,剛好是在舊法之前,根據法令理當有效。
民法對男女定義不清
9月22日 陳敬學收到駁回公文,文中指出:『……按我國「民法」規定之婚姻,係以終生共同生活為其目的之一男一女適法之結合關係,是採取規範的單婚之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至於同性男女得否組成家庭之議題,尚在研議中。』
陳敬學對此公文回覆表示失望,申請訴願,結果又被駁回。根據民法第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文中的男女,並沒有說明是生理或性別男女,也沒有陳述特徵。
為了爭取自己權利,陳敬學不死心,決定向台北高等行政院提行政訴訟,同時也獲得黃國城、劉繼蔚律師義務辯護。由於史上第一次,引發媒體熱烈報導,雙方母親曝光後,備受親朋好友壓力,陳敬學在十多天深思後,最後,做出撤告聲明。
敬學阿瑋夫夫能夠爭取婚姻權有其特別意義。第一、他們是台灣第二對公開結婚伴侶。第二、結婚達六年以上感情甜蜜,爭取婚姻權正當性很強。三、官方家譜已將伴侶列入,意義非凡。第四、敬學長期關注社運,深知此舉對同志運動重要性。但事件過程,全依靠敬學一人獨撐應付全局,且身心俱疲。
七成認為台灣社會嚴重歧視同志
台灣在亞洲對同志是非常友善的國家,而最近TVBS民調也顯示49%的民眾贊成同志婚姻合法化,不同意僅29%;同時也有高達86%的人,可以跟同志當同事或做朋友,只有9%的人不行,但卻有有近七成的人認為,台灣社會嚴重歧視同志。
我們不難想像敬 學、阿瑋夫夫公開爭取婚姻權,來自保守社會無形壓力。畢竟勇敢跨出爭取婚姻權第一步非常不容易,絕對不會比當年公開結婚還難。希望在開庭後,他仍堅持爭取自己的權利,為台灣同志運動開創嶄新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