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陽花學運撤離立法院議場後,馬政府強勢宣傳告訴民眾:區域經濟整合是全球勢不可擋的浪潮,如果不能加入它,就等著被淘汰,《服貿協議》不過,將嚴重傷害我國的國際信用與貿易自由化的努力,不利區域經濟合作協定的簽訂,台灣泡麵就會賣輸南韓。其實,《服貿協議》對台灣經濟的影響以及藉簽訂區域經濟合作協定降低關稅以提升出口產品競爭力是否是台灣經濟唯一出路才是民眾關注焦點。
兩岸經濟整合,就如同中國在「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研究報告」所說的:兩岸應透過洽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逐步消除貿易壁壘,實現生產要素(人員,資金與技術)自由流動。顯然,ECFA 只是確立經濟整合的總體框架,而《服貿協議》則是消除貿易障礙的第一步。
經濟整合一旦涉及生產要素移動,往往會因生產要素移動速度不一,讓貿易自由化不一定對整合各方都有好處。就以國小運動會常見的兩人三腳競走項目為例說明,兩人三腳競走只有三隻腳原地不動或移動速度一致時,才不會因跌倒而造成參賽者受傷。換言之,只有當生產要素皆無法跨國移動或移動速度一樣時,貿易自由化才對雙方有利。由於土地無法移動,大部份人員亦無法移動,只有資金與技術可以自由移動,因此貿易自由化對雙方就不見得都有好處。
牽扯生產要素的自由移動
依聯合國產業分類標準,服務業包括:生產服務(商業與專業服務以及金融服務),消費服務(旅館與餐飲),流通服務(零售與批發,交通運輸以及通信),以及社會服務(政府部門,醫療健康以及教育)。由此可知,服務有的可跨境堤供(例如: 通信或電子商務或市場調查),有的只能在地提供(例如:旅館、餐飲、零售、批發與社會服務等)。前者可藉貿易自由化透過出口向對方市場提供服務外,亦可開放對方生產要素進入我國境內生產所需的服務,至於後者則無法透過進出口提供,屬非貿易財產業,必須開放中國資金與人員,在台灣境內從事服務的生產。
其次,服務業所提供的服務為無形商品,涵蓋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樂,因此服務業與在地的生活習慣,語言使用以及文化息息相關,此項特質形成服務業市場進入的天然障礙。與台灣的生活習慣,語言以及文化差異愈大的國家,其服務業者進入台灣服務業市場的天然障礙愈高。舉例說,《台紐經濟合作協議》亦涉及服務業的市場開放,紐西蘭美容業者到台灣開設美容院,先不談成本差異,語言使用與生活習慣的差異就讓多數台灣消費者不願光顧。
由以上分析可知,《服貿協議》不是單純的服務貿易自由化,還涉及開放雙方生產要素的自由移動,因此談判重點不在關稅稅率的調降,而是市場如何開放。市場開放過程更不能忽略雙方業者進入對方市場的天然障礙最小的事實。
《服貿協議》四種市場進入模式中對台灣服務業出口與國內工作機會影響最大的是開放跨境提供服務(模式一)。對可跨境提供服務的行業,我國開放項目高達四十七項,不予開放只有四項;而中國只開放十七項行業,不開放的行業則高達三十三項。此已違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提格立茲教授(J. Stiglitz) 所強調的:簽訂任何貿易協定必須符合對等原則。
應注意衝擊行業的照顧
對可跨境服務的台灣業者而言,中國不開放模式一,留在台灣營運就無法向中國提供跨境服務;台灣業者著眼於龐大的中國市場,會將資金與技術外移中國,在中國創造工作機會,而台灣的工作機會則會相對萎縮。由於我國又開放在中國的業者跨境服務,這些業者仍可向台灣提供服務。模式一開放項目不對等將導致台灣服務業空洞化,且無助於服務業的出口。
需在地提供服務的產業多為非特許性質,技術層次較低且勞力密集,台灣與中國業者進入對方市場的天然障礙最小,需在地提供服務行業如何開放是此次服貿談判的焦點。結果,《服貿協議》對必須在地提供服務行業的開放也不對等,台灣開放二十五個項目而中國只開放一個項目。未來,中國資金與人員將挾持成本低以及進入台灣市場障礙小的優勢而大量進入台灣,加上這些行業的需求多屬必需性服務,成長空間有限,勢必排擠在地業者的營運空間。
需在地提供服務的產業是台灣經濟安全網最後一道防線,這些行業的業主與勞工鮮少獲得國家資源的奧援,也未必有一心只想以錢賺錢資本家雄厚資金與雄心大志,他們謀求的只是經營小事業,維持一家生計,是社會安定的基石。《服貿協議》若成為衝垮這一道防線的最後一根稻草,將對台灣社會安定產生嚴重衝擊。
經濟部的文宣中卻一再宣稱《服貿協議》將為台灣業者帶來十個壯大,其中包括: 85℃,寶島眼鏡,象王洗衣以及自然美。其實這些業者都是依中國加入WTO時對其他會員國所做的開放承諾進入中國市場,仗著進入中國市場的天然障礙最小而壯大,與《服貿協議》無關。顯然,馬政府簽訂《服貿協議》時,想的只是以台灣中堅與底層社會做為籌碼,交換少數財團在中國更多的利益,此亦違反史提格立茲教授所強調的:簽訂貿易協定時,不應將個別企業利益置於國家整體利益之上。
馬英九認為我國外交處境困難,各國對與我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會有所猶豫,這就是為什麼我國到現在只簽了七個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定,遠遠落後新加坡與韓國。其實,我們不能簽FTA在於中國的阻擾。三年前,馬英九說過:「ECFA簽署後,中國就沒有理由反對我們與其他國家簽FTA。」三年來,中國仍在反對阻擾。
避免台灣被淘汰最好的策略是與歐美先進國家發展更密切的經貿關係,但簽訂FTA以降低台灣出口產品關稅不是唯一途徑。受到中國的阻擾而無法與歐美先進國家簽FTA情形下,我們應先致力於技術提升,在先進國家建立行銷管道與優質品牌,這些轉型策略都不需要簽約FTA才能進行。由於先進國家勞動成本較高,與台灣間生產要素移動較為困難,這些策略也不會產生在台灣生產的廠商因成本考量將生產外移的問題。
馬英九與其乞求中國善意回應,不如尋求台灣內部對轉型策略的共識,以自身力量改變外在環境所加諸的限制。南韓的策略值得參考,南韓亦臨近中國,但並未因此而急切與中國貿易自由化,反而是先打全球品牌策略,Samsung, Hyundai與LG早在南韓與歐美簽FTA前就已名列全球百大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