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記者劉銳/台北報導|圖/警方提供、翻攝畫面】
模範警察竟是詐騙集團首腦的共犯!蔡崇文、吳崇雄與潘昇達、黃煇庭等員警,與吸金慣犯徐正倫為首的「銀河紅利」、「長征」吸金集團合謀,以退休蔡姓警員擔任特助,吸收北市多名警員當幹部及下線,以投資澳門賭場名義,短短4年吸金逾51億元,連獲頒「警英榮譽勳章」的模範警察吳崇雄都淪共犯。
此案歷經多年訴訟,監察院則通過監委高鳳仙、章仁香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警政署,並認定吳崇雄、黃煇庭、潘昇達等人身為警務人員卻違法亂紀,嚴重損害警察形象,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案經監察院糾正警政署,並將吳、黃、潘3位員警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等吳3人違法事實明確,敗壞官箴,將3人均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仍可上訴。
檢調調查,徐正倫自2012年8月起,陸續利用投資紅利貴賓會賭場的名義招攬被害人,稱投資每月可保證領取高額紅利,期滿保證領回本金,投資人依投資金額分成白金級、黃金級、鑽石級,約定每月可領取投資金額1%至1.5%不等紅利。徐以「向我借款可賺高額利息」等話術拉退休員警蔡崇文當下線,再透過蔡認識吳崇雄、潘昇達、黃煇庭等人,直至2016年6月,因發不出紅利、本金,投資人才驚覺受騙報案。
新北地院歷經多年審理,認為徐正倫吸金高達51億8千萬餘元,收受存款金額龐大,導致眾多被害人畢生積蓄化為灰燼,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影響金融秩序與廣大被害人財產權益,犯罪情節重大,且徐在本案前已曾因違反銀行法處5年徒刑,卻利用此前經驗再度非法吸金,手法更成熟、龐大,偵查中均否認犯罪,僅曾在審理期間向被害人道歉,動機貪婪可惡,重判有期徒刑17年。
蔡崇文、吳崇雄與潘昇達、黃煇庭等員警,收受金額均在千萬以上,身為警界人員卻為貪圖私利,協助徐正倫吸金、戕害司法形象,考量4人在偵查、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分處有期徒刑4年6月至3年6月不等,新北地院分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等罪判徐正倫17年、蔡崇文4年6月、吳崇雄3年6月、偵查佐潘昇達、婦幼隊偵查佐黃煇庭各3年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