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獲非法動物疫苗 強化防疫守護

(圖/海巡署)
(圖/海巡署)

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彰化查緝隊、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及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等單位,於雲林縣及嘉義縣地區執行非法動物用藥執行聯合查緝,查獲犯嫌2名違反輸入及販賣動物用偽禁劣藥案,並查扣非法動物用藥品共計1,119瓶,估計市值約224萬元,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彰化查緝隊接獲情資,綽號「小李」之男子利用空運方式輸入中國大陸產製未經檢疫許可之動物用禽流感疫苗,後再分裝轉售給雲林、嘉義、臺南等地區養殖場業者使用,經長期跟監及蒐證掌握確定不法業者囤放處所及分裝等相關事證,專案小組針對涉案業者住家及貨運行等多處發動同步查緝,順利破獲非法物物疫苗,經主管機關現場初步檢驗,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苗及水禽小病毒蛋黃抗體等動物用偽禁劣藥,清點後共計1,119瓶,即時阻絕不法疫苗流入市面。
彰化查緝隊強調,消費者若食用過量藥物殘留之家禽、畜肉品,雖不致有立即疾病,但容易產生過敏及免疫力降低之風險。為確保人體健康、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動物用藥品需經執業獸醫師開具處方籤始能買賣及使用。
違法製造、輸入、販賣動物用偽藥或禁藥,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450萬元以下罰金,涉及刑責且裁罰不輕,籲請業者切勿貪圖私利而觸法受罰。
海巡署偵防分署呼籲,政府對於食安事件零容忍,除持續積極清查相關共犯及非法動物用藥之流向外,海巡署秉持「三安:國安、治安、平安;四海:海洋污染防治、海洋廢棄物治理、海洋生物保育、海洋產業發展」之精神維護國人健康,並請民眾提高警覺,如若發現不法,可利用海巡署「118」免付費報案電話提供相關線索,藉由全民的力量共同杜絕不法情事,一起為維護社會治安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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