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掮客偕同律師團 擔任詐欺集團軍師

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雲林地方檢察署日前偵辦網路投資暨虛擬貨幣詐騙集團案時,發現該集團疑透過律師等專業人士擔任詐團軍師,企圖規避檢警查緝,遂指揮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查第八大隊第三隊)、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科技偵查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溯源偵辦。

專案小組於搜索票及雲林地檢(勤股)檢察官核發之拘票,至高雄市、臺中市共6處執行搜索(含律師事務所)並拘提律師陳○○(男,72年次)、律師林○○(女,76年次)、法務人員安○○(男,68年次),通知律師鄭○○(女,77年次)及助理黃○○(女,71年次)等人到案,並查扣查手機8支、電腦主機1台、銀行存摺9本、筆記本3本、律師章戳1批、辯護委任資料1批(18卷)、現金16萬7,800元等證物,全案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洩密及律師法等罪嫌,解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呼籲律師身為專業法曹,應遵循律師倫理,切勿洩漏利用職務所得知之偵查秘密,甚至參與詐騙集團,為犯罪者串證,辜負社會對律師的高度期待及重創司法威信;刑事局將遵循行政院通過之「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持續積極查緝詐欺、洗錢集團犯罪,以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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