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張璿卿/綜合報導
新北市三重分局厚德所接獲報案,指稱大智街137號對面有車輛違停。警方隨即派遣線上巡邏員警前往現場處理。當員警抵達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由張姓男子駕駛,違規停放在紅線區域。由於紙本罰單已用盡,員警改用電子舉發方式處理,同時要求所內同事送藍芽印表機至現場。
張男對收到罰單不滿,拿起手機錄影質問員警為何未攜帶製單機,使他不得不等待20分鐘。事後,他將影片上傳至網路,其中可見他質問員警「你執行公務為何未攜帶製單機,讓我等了20分鐘,請給我一個理由?」。然而,另一名警員隨即將開單機送至現場。儘管張男提出各種質問,員警仍保持冷靜,未做過多回應,因而受到網友的讚揚,稱讚他為「穩定的警察」。
對於此事,三重分局對員警的執法行為表示支持,並公布了取締過程的密錄器紀錄,將整個過程時間點進行了還原。警方指出,車主於7時01分30秒抵達現場,員警於7時07分36秒將印表機送達,而製單則於07時08分35秒完成,整個過程僅花費7分05秒,與民眾所聲稱的等待20分鐘並不符。
三重分局強調,該員警在處理過程中全程開啟密錄器以蒐證,完全符合規定且無任何違法行為。張男的違規停車事實經查屬實,將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處以600至1200元罰鍰。警方呼籲用路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尋找合適的停車地點,避免任意違規停車,以免影響人車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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