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不應該!酒駕自撞飛越對向車道,南港警依法送辦!

政院通過,未來酒駕致死情節重大可判處死刑。(示意圖)

獨家報導 記者翁雪婧/綜合報導

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於本12月2日獲報環東大道匝道出口處有車禍案件,經到場處置,該肇事自小客車嚴重毀損,駕駛王姓男子雖未受傷,但全身散發濃厚酒氣,經檢測酒測值高達0.63毫克,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案緣112年12月2日6時許,南港派出所獲報環東大道與三重路匝道出口處有車禍案件,警方到場時驚見肇事自小客車嚴重毀損,現場汽車零件散落一地。經調閱監視器,該肇事車輛疑似車速過快,致轉彎不及撞上柵欄後飛越至對向車道,所幸未傷及其他人員與車輛。

駕駛王姓男子向警方坦承前晚有飲用高粱酒約200毫升,自覺酒氣已退才從中壢開回南港。經警方檢測王男酒測值高達0.63mg/l,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並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酒駕易造成嚴重傷亡,且處罰甚鉅,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除酒後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外,更要留意飲酒隔日之宿醉,一定要有充分的休息時間,完全代謝體內酒精後,才可以開車或騎車,以維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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