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閻中岳/綜合報導
去年11月,海軍司令部的陳姓中校在聚餐後醉倒,由董姓女少校攙扶回營區,然而,董女未離開,竟在陳男的寢室過夜。次日,陳中校還讓董女穿上他的軍服,女扮男裝離開營區。台北地檢署認為,陳中校和董女涉嫌冒用軍人服飾罪,但考量兩人均坦承犯行,因此予以緩起訴1年的處分。
調查顯示,當天晚上,陳中校因酒精影響而倒地,由董女少校陪同回到司令部。雖然兩人得到哨兵的同意進入軍官寢室,但當哨兵交接班時,發現董女並未離開,於是向值日官報告。陳中校在接到詢問電話時聲稱,將董女視為民間友人,然而,他為了掩飾事實,要求董女換上他的軍服,兩人搭乘軍車離開司令部。儘管以為能瞞過檢視,但仍遭到內部人員舉報,導致陳中校和董女於去年12月雙雙退伍。
檢方裁定陳中校和董女分別涉嫌冒用軍人服飾罪,但因兩人均認罪,因此給予緩起訴1年的處分。此外,陳中校須支付國庫7500元,而董女則需支付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