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記者劉銳/基隆報導】
社維法不止針對人類行為,亦包括動物行為。最近一名基隆市男子,因飼犬亂叫且攻擊行人,遭警方依社維法第70條第三款移送,可能面臨最高2萬2千元罰緩。事件當天,陳姓男子出門遛狗,未繫牽繩且未制止狗亂叫,狗甚至被指使朝著一名路人攻擊,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透過監視器找到陳姓男子,移送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行為。
當晚,遭到攻擊的路人是一位姓蔣的女子。她走在停車場旁時,突然遭多隻狗攻擊,甚至有人指使狗攻擊她,讓她相當氣憤,因此前往警局報案。警方表示,社維法明確規定,飼主驅使或是縱容動物嚇人,可處3天以下拘留或是新台幣1萬2以下罰緩。而陳姓男子當下未制止狗亂叫、未繫牽繩,更驅使狗攻擊路人,故將受到法律制裁。
許多民眾也對陳姓男子的行為感到不滿,紛紛表示不能容忍這種行為。有民眾表示,如果被狗攻擊,一定會告發飼主;另一名民眾也表示,狗未繫牽繩攻擊行人的事件時有發生,這種行為必須受到制裁。出門遛狗時,不僅要控制好狗狗的行為,也不能影響其他民眾的安全,否則不僅會面臨罰款,還有可能需要賠償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