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記者劉銳/台北報導|
去年4月不幸發生的「恩恩案」事件,死者恩恩的父親質疑「叫不來的救護車」是導致孩子延誤救醫致死的關鍵!認為新北市長侯友宜、及新北市衛生局長陳潤秋等人涉嫌過失致死,因此向新北地檢署提告,而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為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檢署今(24)日公布偵辦新北市政府人員等涉嫌過失致死等案,新北地檢指出恩恩去年4月因罹患新冠肺炎確診,出現發燒、發紫斑、呼吸短促、意識不清等症狀,家屬遵循政府防疫政策規定,聯繫新北市中和區衛生所未果,再撥打119請求緊急送醫,但因新北市政府的處理程序等延誤,救護車約81分鐘才抵達恩恩住家,導致恩恩未能及時獲得緊急醫療救護而不幸殞命。
其中包括,恩恩案相關的前消防員張津唯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貼文涉刑法公然侮辱及誹謗罪嫌、新北市議員卓冠廷涉犯刑法教唆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檢察官認犯罪嫌疑不足,均為不起訴處分。而卓冠廷的高中同學張姓消防員自首涉犯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則為緩起訴處分。
恩恩爸願死者安息,對此提告侯友宜、陳潤秋、消防局長黃德清等人過失致死罪嫌,但地檢署調查後認定,侯友宜、陳潤秋等人並非第一線接手處理人員,加上在制定送醫流程上,難以認定侯友宜等人有事先參與及規劃;另外現有制度,也缺乏事證證明恩恩案延誤送醫與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予侯友宜、黃德清、陳潤秋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