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上怒PO國安局人員姓名 受訓女子遭判刑3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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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報導【記者劉銳/台北報導|圖/翻攝畫面】

周姓女子考取情報人員退訓後,在PTT公開國安局訓練中心主任及副主任之本名與化名,士林地檢署依洩漏情報人員身分資訊罪嫌起訴。士林地院開庭時,因全案涉及國家機密,法官諭令不公開審理,最終林地方法院今天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判處周女有期徒刑3年8月。可上訴

周女考取國安局特考前往受訓,受訓成績不及格遭廢止受訓資格,2020年憤而上PTT公務員板(PublicServan)發文,將國安局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本名與化名洩漏,被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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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審理一年多,士林地院昨(16)日依國家情報工作法中洩漏情報資訊罪,判處周女3年8月徒刑。檢方認為,周女受訓期間曾接受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反情報工作應有的觀念與方法等課程訓練,並簽署保密誓約,應知情報人員身分不得洩漏。

其中,周女坦承發文,但她辯稱不知道本名、化名是機密。但由於周女涉犯本刑五年以上重罪,是否可以易科罰金是受刑人在判決確定後,得跟執行檢察官聲請。除了上面的法定刑、宣告刑的要件外,如果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執行檢察官可以不准許。

根據國家情報工作法,若曝光情報人員,讓工作難以執行,甚至有生命危險,可處7年以上重刑,而該案從起訴到宣判約1年9個月,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之洩漏情報資訊罪,判處周女3年8月徒刑,判決理由尚待檢方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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