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色阿北」性騷擾妙齡女遭判拘役又判賠

文:陳德貴|圖:編輯部提供

中市有名70歲的「色阿北」因搭乘客運與年輕女子攀談甚歡,自認該女年輕可欺便以「鹹豬手」撫摸女子身體,在男子端捧女子臉頰求吻時,遭女子喝止並撥開其手後下車報警。南投地院以性騷擾罪名判處該名「色阿北」拘役55日;但女子在事發後因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搭公車就會回想起「色阿北」事件,就會焦慮到得吃鎮定劑,更復發了憂鬱症而就醫,因而提出損害賠償30萬元的請求,最後南投地院判處這個「色阿北」賠償10萬8870元。

  • 什麼是性騷擾?遇到性騷擾該怎麼辦?

下文引用自: 婦幼警察隊:

性騷擾的定義 一切不受歡迎的,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行舉止,讓他人感到不舒 服,覺得被冒犯或侮辱;甚至影響到他人正常生活之進行,或損 害人格尊嚴。如果性騷擾行為發生於上班時間,稱為「職場性騷擾」,如果是校園內的教職員工學生和另一方為學生之間有性騷 擾行為則為「校園性騷擾」,其他則為「一般性騷擾」。

  • 遭受性騷擾時,應如何申訴?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被害人得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向加害人 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雇用人或直轄縣(市)主管機關 提出申訴。

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雇用人應於申訴或移送到 達7 日內開始調查,並應於2 個月內調查完成,必要時得延長1 個 月結果應通知當事人。

可向哪些單位求助?

  • 求助單位:

撥打全國保護專線113 或警察報案專線110。

地方主管機關:社會局(性騷擾防治法)

教育局(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騷擾

勞工局(性別工作平等法)-職場性騷擾 *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申訴方式? 得以書面(申訴書)或言詞向相關單位提出。
* 警察機關提供的服務 如您向警方提出申訴或告訴,我們會依您的意願儘速處理。

第 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第 9 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
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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