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特有種 書寫李永然

獨家報導文:李永然律師(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如何讓自己的一生不要白過」這是知名律師李永然經常提醒自己的一句話。60年一甲子的道路,有30年忙於教人法人,出版了40本法律相關書籍,但這一次他出版他自己,以特有種為名,代表典型,也意味著與眾不同,來呈現其不一樣的成長、學習之路!

永然律師此人向光性強,行事作風總朝明亮處進行,所以能不倦不悔的經營讀風日下的出版公司30年。他也寫書,文如人,簡潔明快,絕非苦悶、陰鬱或晦澀之言,寫得是教人學法律、用法律的正面文案,不藏私的寫作態度讓他出版的法律圖書多達40本,30年來有不少讀者未曾見過他,卻讀過他的書。
可以說,陽光型男盡做認真的事,要人讀書就自己寫了很多的書;但書寫李永然此人,卻是首次,迄今第一次。

一句話讓他決定要寫自己

永然文化出版公司成立20年時,身為創辦人的他,正思索著這間帶著「推廣法律」理念的公司永續經營的生命意義。永然出版物確實已達到「教人法律」實用性的目標,那麼,能身體力行實現法律作用的精神、人與哲理,該是永然出版公司的進階責任了。
如同血肉軀體之於人的意義在於生命延續,但人格與精神卻是人的真正價值,圖書出版之所以引人前仆後繼投入,不正是如此?因書中作者的智慧與經驗化為神魂,進入讀者的心,在一篇文章、一句短言中互相輝映「知心」,那麼做出版擁有的濃濃成就感與感動,豈能以菲薄的收入來衡量?辛勞,更不足為道了。
當時,李律師敲板確定「法律人文館」系列的出版方向,意在「欲以記載有豐富實務經驗的法律人言行事跡,留下可供後輩晚生遵循的標的。」編輯同仁立即著手策畫出版幾位備受尊崇的法律人,在10年內醞釀出版了許文彬律師、蔡文斌律師的傳記,另先進張子源律師於完稿時仙逝,尊重其家屬意願,以其基金會名義獨立出版,但編輯寫作等作業仍於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完成(註)。
同仁們樂見高竿的法律人走入書中,一面校稿、一面仰慕、一面興致高昂,更一面催促大家長──李永然律師:「該出版你的了!」
所以,想謙虛當老么的李律師當了老三──永然文化出版公司「法律人文館系列」圖書第三本「法律特有種──李永然律師不一樣的普法之路」出版了。

60年歲月淬鍊無數人生智慧

出版前,策畫本書的編輯群決定採取口述、採訪整理的方式,準備套出老闆一個魚販之子闖蕩社會的細節,希望能感性兼理性,句句動人。老闆則思忖,他能提供什麼、該被寫出什麼,才足以將自己的人生經驗轉成非小說的敘述文,還能有價值流傳於社會?功成名就絕不是律師的代號,編輯同仁也認同老闆說的,他非俠客武士可寫入英雄列傳。幾番探索,李律師人生的門打開了,60年的歲月,門裡風光果真獨一無二!
書中的李律師,出生於二戰後的嬰兒潮,物質缺乏卻人心質樸、積極往上的年代,他身上也留著簡單與積極的血液;在那個喊著行行出狀元的年代,唯一目標就是「唸書」,他因考試分數恰好念了台大法律,卻在法律中尋得人生真實的意義、未來生活的目標,而一頭栽入律師事業的經營。
師長的關愛與教誨,加上他簡單與積極的思考行為方式幫了他大忙,無暇投資其他容易致富的產業,只想把法律送進社會各角落而一路奔波於法律事務上,因而除了創辦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外,接連做了法律界無人做的事──法律圖書出版、法律課程教育訓練,再結合地政事務,以法為中心縱橫成「法律服務事業」。爾後進一步以推廣法律為使命,成立「永然法律基金會」。
他自覺他所做的事很簡單,就是秉著讓人知法的想法,在這條寂寞公路上一步一步往前行。而我們看到的是,他這一步步,走了30年,腳印竟一步比一步清晰,路上也開始有了同伴並肩結行。

無人能複製的人生軌跡

不同於其他傳記類的圖書多記載個人事蹟,在本書中他細細寫下「法律事業的經營」整章篇幅,攤開經營事務所猶如血汗堆疊的經驗而不藏私,與他個人創辦永然關係企業的信念一致──推廣法律於民,在在需要更多有心的青年學子共同攜手努力,前浪、後浪相互拉推,才有豐沛的流水;也深知在此競爭激烈的大環境裡,一件可供學習的前人經驗、一句好用勝過千百教條的言語,可栽培一個有志於法律或鼓勵一個對未來迷惘的年輕人,那麼區區分享他人生中的一滴點成功或不堪的經驗,他,樂而為之。
永然企業的特別,在法律服務事業群的周全,難以仿效;李永然律師的獨特,在於他個人推廣法律的信念、堅持的毅力,無人能複製。60年一甲子的道路,有30年頂著孤獨、挺著忙碌,他沒有轉入舒適捷徑的念頭,為的是前方無限延伸的路上,有他畢生肩負的使命──法律,不是案件的開闔而已,是一種要存在於每個人的精神,他得致力推動,如同寫進本書中的他所有努力、堅持去做的事。因為法律、因為獨特,他堪稱「法律特有種」。11580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