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豪毅專欄/丟掉要飯的碗—從「唱自己的歌」運動談起

圖/擷取自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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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豪毅/資深媒體人

近日民進黨青年部拍了一個「我的錢呢?」,由一名「嘻哈女歌手楊舒雅一句「啊我本來就是要來要飯的嘛!合法的飯你不要嗎?」引發軒然大波,片中楊女講得理直氣壯:「斷了你的補助,形同斷了音樂人生計」讓人傻眼,結果馬上被網友揭露,根本她就是民進黨立委伍麗華的助理,伍麗華還甘冒大不韙上火線回應:「我們家的助理楊舒雅很倒楣,不知道得罪到誰」。

自古以來歌曲能琅琅上口、容易引起共鳴,因此創作歌曲是傳遞思想的重要工具。古籍經典《詩經》的起源,自周朝起即為朝廷派出專使,在農忙時到全國各地採集民謠,由史官匯集整理後呈給天子檢閱,目的即是藉著民間流行詩曲來了解民情。

過去幾年樂壇刮起復古風,以台灣民歌(Folk Songs)為主體的演唱會頻創佳績。根據學者研究,台灣民歌創作大抵1970年為起點,由於兩年前美國總統尼克森祕密訪問北京,社會氛圍一片悲憤,官方力主宣傳「自立自強」,而當時流行音樂以美國為主的樂壇,也喊出了「唱自己的歌」,1974年海大研究生楊弦發表以余光中的〈鄉愁四韻〉等現代詩譜曲的作品,獲余光中的正面肯定,為台灣民歌濫觴。

「唱自己的歌」有著為國為民自立自強的社會背景,創作者本於傳承文化的強烈使命感,所創作出來的歌曲,成為當年承載民意的重要客體,不過還在戒嚴時期的新聞局,對思想傳播仍戒慎恐懼,歌曲是否能通過審查是個關鍵問題,若審查不過,不可能做出唱片,更遑論能傳播到大眾。

審查、圍堵是一種言論控制手段。站在言論自由的角度,讓百家爭鳴,以言論的「自由市場」自行發展,才是維護言論自由的基本精神;但若非防堵,而是以砸錢的方式,讓符合當局政治意識型態的創作得以大鳴大放,讓反對當局的創作者為了度日而難以為繼,那也是違反言論自由原則的做法。

正因為民進黨對文化創作的上下其手,有違言論自由精神,本年度文化部的獎補助預算遭立院凍結30%預算,5943萬文宣費全刪,其中最受外界批評的「黑潮計畫」共砍4000萬,綠化嚴重的公共電視補助預算砍了2300萬、凍結25%。力主撙節預算的藍委陳玉珍更高呼「丟掉那支要飯的碗」,希望捍衛文化人最起碼的尊嚴。

不過文化部挾資源優勢,窮困已久、仰人鼻息的眾多文化人或憚於權勢,或搖尾乞憐,參與了抗議刪預算的行列。這些名列抗議名單上的文化人可能還有那麼一點點情有可原,但如楊舒雅這般,堂而皇之以「要飯的」自居,不要臉的程度,果真與一票綠營側翼系出同源。

1960年代就以民權反戰歌曲聞名的美國歌手巴布狄倫(Bob Dylan),一輩子傳唱自己創作的歌曲,2016年獲諾貝爾和平獎時,他個人甚至失聯十餘天,不願意承諾出席領獎;英國「披頭四」樂團在1970年代紅遍全球,英女王伊莉莎白二世(Elizabeth II)頒了「員佐勳章」(MBE),不過主唱約翰藍儂卻為了後來發生的越戰及英國入侵奈及利亞,給女王寫信,退回了這個勳章。

想想過去,看看現在,為了創作者的骨氣,「丟掉那支要飯的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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