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何豪毅/評論
一名1歲大男童遭受託保母虐待致死,負責督導的兒福聯盟社工員遭警訊後上手銬移送地檢署,照片見報後衝擊相關領域從業人員,包括社工工會及逾20民間團體紛紛聲援,質疑社工僅家訪非施暴者,並認為上銬過程違反比例原則,社會風向一夕丕變,涉案社工員在昨天的畫面裡反而成為受害者,負責押送的偵查隊長揹鍋,將受懲處。
誠然,本案中社工員負責現場訪視督導,並非傷害男童的第一加害人,頂多涉犯過失之責,就警方移送時上手銬這件事來說,是不是「大砲打小鳥」,不無可議之處。但就事論事,依據《警械使用條例》及其子法《警察機關拘捕留置人犯使用警銬應行注意要點》,對押送人犯上銬與否,都還在警方裁量範圍之內,嚴格來說,並無逾越警察職責的問題。
涉案社工員昨日移送照片見報後,社工員的背景成為媒體報導焦點,包括受其父宗教職業影響立志服務,念台大時棄法律系就社工系就讀等等,其過程雖然有動人之處,但過於美化正面報導不免會讓受害人感受不平,不無可議之處。
突然其來冒出許多團體聲援社工員,聲援的爭議焦點是社工員上手銬的「社會形象」,其聲量與失去性命的男嬰「受害者損失」相較,顯有失比例。
這兩天本案引起媒體討論的部分,很遺憾少了社工員與保母的低薪議題。這名社工員在台北市領月薪三萬餘元,與台北市「貧窮線」2.46萬元相去不遠;保母的部分,由社福中心協助申請弱勢兒少生活扶助及托育補助,並額外提供每月7000元扶助金,以及奶粉、尿布等資源,也是少得可憐。
公益團體兒福聯盟名下的保母、社工員,也都有幾分社會公益色彩,但並不代表這些人就像仙女或天使般不食人間煙火,清晨在青草上吃點露水就能過活,柴米油鹽醬醋茶,在公益的形象下開門七件事一樣少不了,如此低薪的惡劣環境,卻要凡人做上帝的工作,平時怎麼不見這麼多團體協助聲援爭取?
說穿了,此時出聲幫腔涉案社工員把警察暴打一頓,不無消費警察、幫執政黨「社會安全網破洞」轉移焦點之嫌。沒協助爭取社工員、保母的低薪,卻選擇性聲援涉案社工員上手銬,套句台東縣長饒慶鈴日前的談話,現今社會充斥這樣的「假掰文化」帶風向,實在讓人唏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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