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票金公司外幣需求大增 將鬆綁限制靈活運用

圖/編輯部
金管會昨(16)日表示,將新增票券金融公司,未來可向OBU與OSU辦理外幣債券買賣,或外幣資金拆借等,藉此強化票券金融公司資金調度能力。(資料照)

文:駱心|圖:編輯部

券金融公司近年外幣需求大增,金管會昨(16)日表示,將新增票券金融公司,未來可向OBU與OSU辦理外幣債券買賣,或外幣資金拆借等,藉此強化票券金融公司資金調度能力。

金管會銀行局說明,票金公司近年因外幣債券部位大幅成長,確有外幣資金需求,但實務上銀行及證券商的外幣債券部位,及銀行的外幣資金主要列在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OSU(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帳上,導致票金公司無法透過外幣債券附買回交易向國內外匯指定銀行(OBU)及國內證券商(OSU)借入外幣資金,及與DBU承作外幣資金拆借,來滿足外幣資金需求。

依現行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OBU得辦理與「其他金融機構」之資金借貸及外幣有價證券之買賣等業務;及第22條之4地1項第3款規定,OSU得辦理與「其他金融機構」外幣有價證券的買賣等業務。

但依據金管會解釋令,「其他金融機構」的範圍,並未包含票券金融公司,因此,票金公司無法在OBU及OSU取得外幣資金。

銀行局說到,審酌票券業的業務需求,並考量相關業務風險已有規範可資控管,也將修正解釋令,將票金公司納入國際金融業務條列所稱之「其他金融機構」範圍。

guest

0 留言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